浙江在线12月15日讯
萧山的周某夫妇在绍兴县夏履镇市场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12月9日,被绍兴县林业公安部门抓获。
打着“冬令进补”旗号,今年入冬以来,40多岁的周某和妻子裘某在绍兴县夏履镇一市场卖起了猴面鹰。周某边卖还边向路人“传播知识”:“这种‘怪鸟’叫猴面鹰,别看它长得不怎么样,吃起来味道可好了,而且还可以治头痛,强身健体呢。”其间,有几个市民劝说周某夫妇,猴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买卖,但他们根本不听。
前天上午,接到群众举报,绍兴县林业公安部门立即赶到夏履镇市场,将正在贩卖猴面鹰的周某夫妇当场抓获。周某夫妇初步交代,这些猴面鹰是他们从别人手里收购而来,想借此赚点钱。
目前,周某夫妇因涉嫌买卖、运输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已被警方控制。据绍兴日报 记者俞佳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