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郑大姐连闯十几个红灯
昨日上午8:15左右,总管塘社区一名姓郑的男子因为债务纠纷,被人砍伤。他的女友小吴想拦一辆车,送他去医院。
“他身上都是血,我吓坏了。”小吴说,“当时有很多人围观,但没一个人肯帮我们,我拦了出租车,司机也不愿意去。”焦急万分的小吴,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吉利轿车。
“我冲过去,看到那辆车的司机是位大姐。”小吴说,“她是个好心人,马上同意了。”
大姐姓郑,当时,她正把车停在路边等朋友。
郑大姐开车从总管塘出发到市二医院,一共才用了十几分钟,路上闯了十几个红灯。
“大姐为了帮我们,一路闯了红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她。”小吴说。
记者看到郑大姐时,她正在整理车后座,车里到处都是血。
为了救人闯红灯会受到处罚吗?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杭州市交警支队法制处处长吴健。
“若司机为救急危重的病人而闯了红灯,事后,司机可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确有此事,经过审核,如果情况属实,则可以免予处罚。”吴健说,“但为了避免在途中发生意外,我们并不提倡为救人而闯红灯,伤者家属应该向120求助。”(此报料由冯先生提供)
记者同志,消防栓里的水能喝吗?
昨天上午8点左右,三里亭附近的一根水管漏水,附近菜场、几家物流公司、两家加油站及一些居民家都停了水。
快到11点时,因为没有水煮饭,有七八个人竟然想打开路边的消防栓取水。记者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拿着工具拧松了消防栓的螺丝,水立马从消防栓上流了出来。见记者在拍照,他们还问:“记者同志,这水能喝吗?”
“消防栓是不能随便用的,你们经过许可了吗?”记者问道。
有个女的回答:“这是我们公司的,可以用的。”
另一个男的接过话:“我们公司有一百多号人呢,一个上午没喝水了,渴死了。”
后来,他们拧紧了消防栓,散开了。
经过水业集团的抢修,下午2点30分,这一带恢复通水。
杭州水业集团城北分公司施经理说:“消防水是自来水,可以食用,但不能私自动用。私自破坏消防栓的,水业集团将会对他们进行索赔。”
浙江天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吕秋叶说:“破坏消防栓造成不良后果的,还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在停水时,如何保障居民用水?水业集团工作人员说:“无特殊情况的话,一般停水超过24小时,集团会动用送水车供水,或者求助消防供水。”
女摊主打伤了城管
昨天晚上8点多,西湖区城市执法局北山中队在保俶路王家弄菜市场附近执勤时,看到一个女子推着烧烤摊子出来摆摊。城管队员上前制止,刚说了句“你停一下”,这个女摊主就猛地跳了过来,二话不说,推着烧烤摊的车子就往城管队员撞去。女摊主一阵乱打,这还不够,抓住一位女城管队员的胳膊往前一甩。“我整个人就被甩了出去,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她还要打我,要不是被人拉住,她还不放过我呢。”被打的女城管队员姓沈,今年47岁。
“上个月就是这个女摊主无证摆摊,我抓她,罚了她60块钱,没想到她记仇了,今天还打人,太过分了,旁边的人都看不过去了。”沈女士说。
随后,打人的女摊主被警方带走。
在市中医院的急诊室,沈女士右腿疼得厉害,被同事搀扶着一瘸一拐地去做检查。接诊的夏医生说:“幸好没伤到骨头,应该是扭伤了右腿,伤势不严重。”
那名女摊主姓杨,30多岁,她的丈夫余先生在医院陪沈女士看医生,无奈地摇摇头说:“是我老婆脾气不好,不该打人。唉,本来生活就不容易了,又碰上这样的麻烦事。”( 张琴 朱敏 吴海婕 洪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