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互联网改变人们生活的程度有多大?杭州一位律师的创意使得追讨债务保留证据都可以借助互联网。
昨日,首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引发各方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首次认可了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主任根据这项内容与人合伙开办了杭州债易网(www.zaieasy.com)。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供贷纠纷有两年的诉讼时效。
通过杭州债易网,有4种发布诉讼时效中断的方式:一般电子催收函件、电子律师函、邮寄律师函以及对方下落不明时的公告催收。通过填写双方名称、债务金额、实际应支付金额、债务发生时间等几个要素,即可在时效宝平台上自动生成一份具有专业法律文本格式的催款信并且发送到对方邮箱。这样,就不怕欠条会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