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在花鸟市场的两只猫头鹰。记者 林华奇 摄
浙江在线12月24日讯
“这两只猫头鹰会不会被卖掉?”昨天,爱鸟人士李先生告诉记者,天胜花鸟市场有一家店铺里居然养着两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他很担心这两个小生命的命运。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专家陈文炎表示,私人不得随意饲养和买卖国家保护动物,一旦伤害了保护动物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花鸟市场惊现猫头鹰
前天下午,家住海曙的李先生来到天胜花鸟市场,准备购买一些时令花卉和观赏鱼回家。在一家销售观赏鱼和笼养鸟的水族馆里,他看到了两只长有“鬼脸”的猫头鹰。
李先生是一名爱鸟人士,一下就叫出了两只猫头鹰的学名,体型小的一只是领角鸮(xiao),大一些的叫草鸮,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天胜花鸟市场,找到了那家水族馆,在一个专门展示热带鱼的暖房里,果然看到一只体型如母鸡一般大的猫头鹰站在鸟笼上,警惕地盯着记者。走近一看,记者又发现鸟笼里还躲着一只小猫头鹰,只有小鸡一般大,笼里还放有一些水和食物。
猫头鹰能否当宠物养
据这家水族馆的店主介绍,两只猫头鹰原本是朋友饲养的宠物,因对方不愿再养了,便寄养在他店里,并不是在售卖,更不会去伤害它们。
李先生认为,两只被饲养的猫头鹰正在逐渐失去野性,恐怕放生了也难以适应野外生活,他更担心猫头鹰会被当做宠物卖掉,它们以后的命运便是未知数了。
“市民千万不要把保护动物当宠物来养!”市林业局专门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专家陈文炎告诉记者,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在获得林业部门许可后,市民方可饲养保护动物,但得到许可的前提是饲养的目的是进行驯养繁殖和发展当地经济,把保护动物当宠物养的行为是得不到许可的。若市民发现没有受伤、有行动能力的国家保护动物,不要去捉它,如果捡到受伤的动物,要尽快与林业部门联系,医治好后放归自然,不要留下来私自饲养。
有关法律还规定,明知饲养的动物为国家保护动物,不上报甚至伪造许可的人员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一旦伤害了保护动物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下午,市林业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通常捡到猫头鹰都是放生处理,若没有野外生存能力的,送到雅戈尔动物园的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饲养,他们将尽快到花鸟市场去调查核实。
据东南商报 作者 林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