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拟转新的重要岗位任职的何小玲等17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12月16日起到12月22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绍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举报电话:0575-12380;电子信箱:绍兴党建网(www.sxdj.gov.cn)“12380”举报信箱。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2009年12月16日
任前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