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顾坚苹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委员,免去袁国自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委员职务、李高冲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陈仲朝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佳强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免去陈仲朝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柴英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张宏伟、黄贤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张英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通过了宁波海事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