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网购32支发令枪,乐清男子翁某将发令枪改装成了可以发射子弹的左轮手枪,并将其中的30支枪以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12月23日,市检察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对翁某提起公诉。
枪支交易
改枪者落网
2008年8月22日13时许,平阳县公安机关接举报,称有人在鳌江镇某大酒店客房内进行枪支非法买卖。民警前去当场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4支自制仿左轮手枪及157发子弹,并没收赃款8800元。
警方顺藤摸瓜抓住了卖枪的上家金某。金某将枪支的改造者翁某供了出来。
警方经上网查找发现翁某还是个“瘾君子”,2008年9月被乐清市公安局查获,正关押在戒毒所强制戒毒。警方很快在戒毒所里将翁某逮捕归案。
网购发令枪
改成左轮手枪
翁某,乐清人,今年30岁刚出头。200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乐清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减刑释放。出狱后,无所事事的他经常泡在网络上。2007年9月的一天,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惠兰”的发令枪卖家。看到网店里贴着如何将发令枪改为左轮手枪的详细步骤后,翁某马上花1600元买了两支发令枪。
收到从北京发来的邮包后,按照卖家说的方法,翁某用锯头把发令枪枪管锯掉,换上钢管,用手钻钻了个枪眼,再用钢珠对发令弹进行改装……为了检验改制枪支的成功率,翁某还专门进行了“实弹演习”。他揣着改装后的枪到附近的山上实验,由于枪眼钻得太大了,枪管老是掉下来。第一次尝试虽然失败了,但翁某掌握了改装技巧,于是决定批量加工枪支贩卖从中牟利。
第二次,他花了5000元在“惠兰”处买进10支发令枪,并成功将10支枪改造成左轮手枪。2008年3月份左右,翁某又从“惠兰”那里购入20支发令枪。
“狱友”帮忙
卖出30支手枪
枪造好了,但到哪里寻找买主呢?翁某想到了一帮在监狱里认识的朋友。2008年初,平阳的朱某(翁某曾经的“狱友”,另案处理)接到翁某的电话。翁某告诉他自己改造了一些枪支来卖,让朱某帮忙找销路。一段时间后,朱某打听到曾经的“狱友”阮某(另案处理)欲购枪支,于是就从中搭桥牵线。
2008年4月的一天,朱某从翁某处花2000元买走了两把仿左轮手枪,每把枪配有12发子弹。
据调查,短短大半年时间内,翁某将30支枪以500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4名曾经的“狱友”。这些人又转手卖与他人。
监管空白
发令枪随意买卖
办案检察官介绍,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将发令枪列为管制对象或需要特殊经营许可证的器材。枪支管理法所强制管理的枪支是以火药或气体为发射动力、以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弹丸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枪。发令枪不在其列。
对于发令枪的销售,我国各省区也没有管理规定或规范程序。由此案看来,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对发令枪的流通销售指定合适机构实行专控专营,并严格购买审批的程序,以保证所销售的发令枪用于合法途径。
检察官认为,近年来改造枪支的案件时有发生,和网络的普及有一定的关联,相关部门对网络信息和流通亟待把关。(亦闻金吟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