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发令枪,再用自行车钢珠对发令弹进行改装,枪上打眼自制“左轮手枪”……乐清男子翁某,用这种方法,将32支发令枪,改装成了可发射子弹的“武器”。
前天,温州市检察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对翁某提起公诉;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对购枪者金某、卢某提起诉讼。
去年8月22日下午1点左右,平阳警方抓获正在进行枪支交易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场共缴获4支自制仿左轮手枪及157发子弹,并没收赃款8800元,并顺藤摸瓜抓住了另一购枪者金某。金某供出了枪支改造者翁某。
翁某是个“隐君子”,去年9月被强制戒毒。警方在戒毒所里,将翁某逮捕归案。
乐清人翁某30岁出头。小学毕业,200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6年减刑释放。出狱后的翁某, 2007年9月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惠兰”的发令枪卖家。网店里,贴着将发令枪改为“左轮手枪”的详细步骤。
翁某马上买了两支发令枪,按照网上看到的方法进行改装,随后还到附近山上进行“试射”。第一次改装失败后,翁某又在“惠兰”处买进10支发令枪,终于改造成了“左轮手枪”。
去年3月,翁某又从“惠兰”处购入20支发令枪。改装好后,向自己曾经的“狱友”推销。大半年时间内,翁某将30支枪,卖给了自己的4个狱友。这些狱友又将买来的枪支,转手卖与他人。
检察官介绍,发令枪是以火药造成声波,没有管状物,不发射金属弹丸或塑料弹丸,所以没有纳入我国的枪支管理规定之列。检察官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对发令枪的流通销售实行专控专营,并严格购买审批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