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27日电(记者 方列)“我要报案,我杀人了……” 12月25日15点11分,浙江省三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报警电话响起,一名男子自称杀了人,语气显得非常焦躁。
几分钟后,位于三门县城关交通路192号的一幢四层民房被赶来的民警围住,在民房的四楼楼顶的檐沟上,坐着一名男子,手里拿着一把50公分长的砍刀,时而挥舞,时而顶在自己喉部。
民警通过与这名男子远距离交谈,得知他名叫陈金德,25岁,四川内江人。他声称是女友陈某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在半个小时前,他杀死了女友。陈金德情绪非常激动,拒绝一切人员靠近。他身处的位置,是一处孤悬空中不到半米宽的檐沟,离地面高度约10米,随时可能从楼顶跳下或者跌下,民警根本无法强行接近。
经过几个小时的僵持,三门县公安局长王从志针对陈金德的心理,亮明身份与陈对话,做他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极端情况。在王从志的劝说下,陈金德的心理防线渐渐瓦解,王从志认准时机,接近他后猛地抓住他的手,刀子掉落了。埋伏在附近的民警们冲上前,协助王从志把陈金德带上警车。
据了解,死者陈某今年30岁,也是四川省内江人。目前,陈金德正在接受警方审讯。初步查明,陈金德因为感情纠葛杀死了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