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
据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统计:该公司对二级变电站采用动态自动跟踪补偿,每天节电2280度,全年用电时间按300天计算(以下类同),年节电68.4万度;厂区照明调节,每天节电1150度,年节电34.5万度;降低空压机压力,每天节电19200度,年节电576万度;改造空气干燥机过滤器,每天节电7920度,年节电237.6万度。以上四项合计,年节电916.5万度,约占总用电量的6.11%,折算成电费为956万元;加上避峰用电年节约电费1620万元,全年共节约电费1859万元,约占总用电费的17.2%。
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之所以能在节能上取得如此成绩,全靠《船舶企业优化用电技术与管理通则》市级节能地方标准的指引。
为促进船舶修造行业节能增效,舟山市质监局组织有关单位研制《船舶企业优化用电技术与管理通则》市级节能地方标准,并于今年初起在舟山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和舟山中远船舶有限公司进行试点。两家企业根据标准规定,分别实施无功补偿、厂区照明调节、变压器合并使用、空压机技术改造、耗电设备加装节电装置以及避峰用电等节能管理措施,取得了很好的节电效果。
据舟山中远船舶有限公司统计:按照新标准进行改造后,年可节约电费597万元,约占总用电费的6.94%。下一步,舟山市质监局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船舶修造企业中推广该项节能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