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1日讯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哪里拉得紧,哪里是中心。”这4句话是不少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繁琐工作的真实写照。千条线有点夸张,可几十条总是有的,社区工作人员往往有心无力,疲于应付,而老百姓也没有享受到到位的服务。昨天,市委书记王国平再次强调要给社区“减负”,对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要加以限制,让他们专心为老百姓提供到位的服务。
减负一:凡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必须按程序报经市、区两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凡不合理、没必要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社区。
实例:某社区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对社区辖区内“艾滋病高危女性”进行登记,而社工们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一时一筹莫展。
解读:今后,各部门布置给社区的行政事务性工作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核准,像对艾滋病高危人群的调查登记需要相关专业知识,由社区来做不合理的工作,将不能进入社区。
减负二:经审核批准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要切实落实“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权随事转”。
实例:现在在杭州的各个社区的办事大厅,居民可以发现里面多了一位交警工作人员,给社区居民办理涉及交通管理的各个事项。目前,城管在社区办事大厅设点也正在推进。
解读:要想给社区布置“任务”,要同时给社区配备相应的经费、人员或者权力。只有这样才不会造成社区工作人员疲于应付,什么也做不好的情形发生。
减负三:对部门擅自下达或没有做到“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权随事转”的行政事务性工作,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可以说“不”。
实例:某社区被职能部门要求调查辖区里饭店污染源。虽然职能部门发给了社区证件,但社区没有被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社区工作人员始终觉得底气不足,但部门也是上级,只好服从。
解读:今后,对那些名不正言不顺,下达给社区的行政性事务,社区可以说不,直接拒绝。
有权利也有义务
社区员工错时上下班
杭州还出台了一系列提高社区工作者经济待遇和社会、政治地位的政策措施,同时还提出了一些要求——
社区工作者实行与居民错时上下班制度,社区公共服务站要做到晚上9时前不关门,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核定,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不低于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
社区工作者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享受基本社会养老金待遇。个人自愿提出,经组织同意的,可按女5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
实行带薪休假,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时间、工资及奖金按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区工作者每年体检一次。
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可享受职业津贴,在社区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享受一次性特殊荣誉津贴并颁发荣誉证书。
注重从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队伍中培养选拔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并逐步实现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干部走上区、县(市)领导岗位。
确定每年10月23日(新中国第一居委会诞生日)为杭州市社区工作者节。
2011年开始,在社区建设青少年活动服务中心。
建立居民评价社区的机制,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满意社区和不满意社区,对于评出的不满意社区,第一年黄牌警告,连续两年的话就要调整居委会班子。
增配社区城管服务专职人员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