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3日讯(记者 李敏 廖小清 通讯员 张兴平)春节马上就要到了,老板拖欠着工资不给怎么办?13日上午9时30分,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许惠春、余杭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学东作客浙江在线,就“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这一主题,与网民互动交流。
网友“农民”问,农民工本来工资就不多,再打官司,哪还有钱啊?法院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助?
许惠春回答,我省法院建立了绿色通道的机制,可以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诉讼费方面涉及到司法救助的问题。根据最高法院有相关规定,为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我们依法扩大了司法救助的范围。比如城市低保人员打官司,可以免交案件受理费,包括申请财产保全费。再比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当事人,也会根据情况得到减免。
2009年,全省法院一共缓减免收诉讼费2983.38万元。所以,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积极维权时又缺钱,也不必丧失信心,不要轻易放弃机会,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救助。
许惠春也提醒,根据诉讼中碰到的问题,也有个别农民工在主张欠薪的过程中有“漫天要价”、“天价诉讼”的情形,这个时候法院也要考虑请求是不是合情合理合法,对于天价诉讼请求,诉讼费制度就要起个约束的作用。诉讼费制度的功能之一,是使当事人理性对待起诉,诉讼请求要合法合情合理。
王学东也介绍,余杭区人民法院准备推出一个新的举措,对特困群体设立担保的专项资金,只要有道理,不用考虑经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