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的部署和要求,2008年底以来,省纪委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全省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简称党群等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全省党群等系统共撤销项目6327个,保留项目64个,撤销率为99%。
经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并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我省党群等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浙江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十日
附:浙江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6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