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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收入超万的解析与前瞻

  令人急迫期待和兴奋不已的消息终于在2010年1月15日公布了——2009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超过了万元,达到10007元,增长8.1%,实际增长9.5%。“急迫”和“兴奋”不仅因为我省农民人均收入在经历20年“四位数”上前行后,跃升到“五位数”上前行,更因为本来在正常年景下可以毫无悬念实现的“超万”目标,在遭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下变得有点悬了。2009年浙江农民人均收入“超万”,既是各级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结果,也是领先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成果长期累积的结果,更是基本形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的精彩体现。

  有效应对:危机冲击之年登上万元台阶

  从农民收入增长一般趋势和京沪两地实际经验来看,农民人均收入在达到8000元以上时,年度增加额一般在1000元左右。而2009年浙江农民人均收入仅增加749元,看上去似乎少增了二三百元。其实,这主要是2009年价格水平下降1.4%所致,如果按年度价格水平上升2%左右的一般趋势,那么,2009年浙江农民人均收入可达到10300元左右,增加额可达1000元左右。因此,2009年浙江农民人均收入增长总体上还是正常的。这表明,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各级党委、政府的应对是十分有效的。

  扩大就地就业:拓展增收之路。浙江农民人均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了一半,这意味着一旦农民就业明显减少,农民收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国际金融危机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大,而农民就业大多在这些企业。面对2009年春节后大批农民在家歇业的严峻形势,各地把促进农民就地创业就业作为新年农村工作的第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技能培训、信息引导、小额信贷等措施,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就业,促进了农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民在本地就业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的较快增长。特别是来料加工业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成为农民就地创业就业的好门路。国际金融危机的倒逼机制,促使更多农民走上就地创业之路,也促使“以创业促就业”的格局从城镇走向乡村、从发达地区走向欠发达地区。

  稳定农业生产:稳住增收之基。浙江农民人均收入中来自农业经营的收入虽只占16%左右,但它是广大农民的基本收入和纯务农农民的主要收入。面对农产品价格下行的不利因素,各地认真落实“保供给”和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大力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着力提高农产品产量、品质和竞争力,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农业稳定发展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打下了基础,对纯务农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经济企稳向好、确保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服务外出就业:恢复增收之源。浙江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达到七成以上,恢复和扩大农民就业成为稳住农民收入大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各地在积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用工的同时,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采取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劳动力供需对接、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等措施,大力促进农民恢复和扩大就业。经济企稳回升和农民就业适应能力、竞争能力提升,使年底农民就业数量超过了国际金融危机前的水平,也使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幅逐季提高,2009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5195元,增长10.2%,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为51.9%。农民就业的及时恢复和不断扩大,使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成为农民人均收入“超万”的主要贡献者。

  加大扶贫力度:力解增收之难。低收入农户是浙江农民中增收最为困难的群体。年初以来,各级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针对低收入农户收入来源单一的实际,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休闲旅游等产业,欠发达地区来料加工从业人员达73万人,加工费收入达44亿元,从业人员人均收入达6200多元;积极推进金融扶贫,欠发达地区发放扶贫小额贷款3.8亿元,支持1.5万户农户发展经济。同时,进一步加大异地搬迁力度,改善山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2009年,全省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2500元的人口新增59.6万人。低收入农户的增收,为全省农民人均收入“超万”提供了有力支撑。

  增加政府补贴:弥补增收之缺。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加快、比重提高,是近年来浙江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趋势。面对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的现实,各地认真落实“重民生”的各项举措,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农民来自政府的转移性收入。特别是针对农产品价格下行的局面,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努力弥补市场因素对农业劳动者增收的不利影响。200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达1025元,增长15.0%,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10.2%。“有形之手”的积极作为,推动了全省农民人均收入实现“超万”目标。

  长期累积:共创共富道路造就省区之首

  2009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超万”并非一日之功,它是农村改革发展成果长期累积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浙江走出了一条以农民为主体的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形成了“以能人创业为先导,能人创业带动农民就业、农民就业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共创共富”机制和“先创带后创、推动全民创业,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致富”的生动局面。 “共创共富”道路下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主要表现为“三多三高”的特点:

  非农就业人数多,就业工资收入高。随着农村工业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农民来自二三产业就业的工资性收入不断增长,形成了农民收入水平与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同步提高的机制。2008年,浙江农村劳动力就业非农化率达71%,居全国省区之首,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4587元,居全国省区之首,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733元;工资性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达5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

  创业农民数量多,创业经营收入高。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浙江大批农民走上了创业之路,农民来自创业的经营性收入不断增长,形成了百万能人创业带动千万农民就业的机制和创业农民财富高速增长带动就业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机制。浙江拥有各种形式资本经营收入的农民有600万之众,仅从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来看,2008年农民人均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的收入达2121元,占全部收入的比重达23%,均为全国省市区之首,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631元、13个百分点。

  农业劳力转移多,农业劳均收入高。随着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农业劳动者劳均收入不断提高,形成了农业劳动者收入与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的机制。从抽样调查数据看,浙江因为人多地少,农民人均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收入并不多。但是,浙江因农业劳动力转移数量多、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较高,2008年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为18%,仅次于京津沪,而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产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3%。因此,浙江农业劳动者的劳均收入明显高于全国绝大多数省份。

  展望未来:转变增收方式再创共富辉煌

  浙江农民人均收入已跨上了“五位数”上前行的轨道。然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让我们认识到以就业工资性收入和农业经营性收入为主体的农民增收方式易受市场变化和经济波动的影响;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也使我们意识到在农民人均收入快速增长的背后隐藏着农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必须更加注重创业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三大来源的扩大,加快推进农民增收方式的转变;必须更加关注农业劳动者、低收入农户、普通农民工三类群体的增收,建立健全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机制,促进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群体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转变增收方式。采取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形式,引导有创业愿望而无创业能力的农民入股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收入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营较好的经济主体,增加农民的创业性收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发展农民参股的集体物业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力度,逐步提高农业补贴水平和农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的投入水平,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构建共富机制。完善政府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保护机制和农业补贴机制,促进农产品价格水平稳步上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逐步缩小,增加农业劳动者的保护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加大扶贫力度,推行合作扶贫、带动扶贫、搬迁扶贫、金融扶贫、职能扶贫等方式,帮助低收入农户增收。建立最低工资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消费水平相挂钩的机制,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普通农民工的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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