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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主要数据说明

  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主要数据说明

  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 陈玉国

  各位新闻界朋友们、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省统计局黄建生副局长发布了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的主要数据公报,接下来我就黄局长发布的数据公报作一具体说明。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结果表明,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采取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有效举措,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不断改善,小康实现程度逐年提高,大部分指标高于全国水平。但是我省残疾人事业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仍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之一。残疾人实现共享小康目标任重而道远。

   一、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残疾人家庭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农村3年平均增长速度显著高于城镇。2009年度浙江省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09元,比2007年的13101元实际增加了1808元,增长13.8%。2009年度浙江省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为7083元,比2007年的5425元实际增加1658元,增长30.6%。

   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从住房面积变化看,2009年浙江省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以下同)为37.7平方米,比2007年增加1.3平方米;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49.1平方米,比2007年增加4.2平方米;说明浙江省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条件在不断改善。

   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参保比例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表明,自2007—2009年,浙江省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比例不断提高,2009年,有95.9%的残疾人参加了新农合,和2007相比,农村残疾人新农合参保率提高8.1个百分点,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就医的权利。2009年,城镇残疾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达到100%,做到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达到了95.2%。

   残疾人家庭电话和彩电拥有率普遍上升。监测数据显示,无论城乡,浙江省残疾人家庭的家用电器拥有率普遍上升,尤其是手机或小灵通方便了残疾人与外界交流、彩电增长丰富了残疾人文化生活。2007年,农村残疾人家庭彩电拥有率为59.8%,2009年提高到71.4%,上升11.6个百分点;城镇家庭彩电拥有率在90%以上的高位稳步提升,从2007年的90.1%上升到2009年的93.5%,提高3.4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手机或小灵通拥有率从2007年的32.8%,提高到2009年的42.7%,增加近10个百分点;城镇残疾人家庭手机或小灵通的拥有率从2007年的34%提高到2009年的54.3%,上升20.3个百分点。

   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逐年增加。月人均生活用电量,客观反映的是家庭电气化程度,而且也是反映残疾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2009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33.4度,比2008年度增加2.4度,比2007年度增加4.7度,人均用电量逐年增长;农村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也是逐年递增,2007年度为10.9度,2008年度增长到13.7度,提高2.8度,2009年度增长到14.4度。

   二、残疾人共享小康稳步推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省残疾人的小康总体实现程度逐年提高,且高于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这充分说明了我省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受益于发达的经济水平,也与我省开展“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等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密切相关。

   2009年度浙江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高于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2007、2008、2009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分别是62.3%、64.6%和68.0%,与同期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的46.8%、50.5%和53.5%相比,分别提高15.5%、14.1%和14.5%。

   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监测体系包含残疾人生存状况、发展状况和环境状况三个方面17项指标。其中残疾人生存状况包括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消费状况、居住状况和适龄残疾人的婚姻状况4个方面的5个指标,该项指标我省实现程度为71.6%,比全国平均56.9%高14.7%;残疾人发展状况包括残疾人康复、受教育状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社会参与和残疾人家庭信息化水平6个方面的9个指标,该项指标我省实现程度为61.0%,比全国平均41.7%高19.3%;残疾人生活环境状况,包括无障碍环境、社区服务和法律服务3个方面的3个指标,该项指标我省实现程度为66.4%,比全国平均61.5%高4.9%。

   浙江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是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的1.74倍。监测资料显示,2009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909元,是全国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578元的1.74倍;浙江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为7083元,是全国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4066的1.74倍。

   城镇残疾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社会保险参与率高于全国。2009年,浙江城镇残疾职工至少参加了一种社会保险的比例达到1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4个百分点。城镇残疾居民至少参加一种社会保险的比例为8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浙江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9年,浙江农村残疾人中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为95.9%,比全国平均水平94.4%高1.5个百分点,说明医疗改革在农村受到欢迎,大多数农村的残疾人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浙江省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生活用电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度。2009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17.5度,比全国平均水平15.9度多1.6度。

   三、我省残疾人小康水平与我省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明显,实现残疾人共享小康目标任重道远

   监测资料显示,残疾人状况小康实现程度与浙江省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浙江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浙江省统计局的报告显示,2008年全省全面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数为91.52%,总体上基本实现了全面小康目标,而2009年度浙江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6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3.52个百分点。

   城乡残疾人收入水平只是全省城乡平均水平的66%和76%。从人均收入水平看,浙江残疾人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其中,城镇残疾人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22727元的66%左右;农村残疾人家庭的人均纯收入占全省农村平均人均纯收入的76%左右,差距明显。

   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残疾人家庭仍在温饱与小康之间徘徊。2009年,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由2007年度的45%上升到2009年的53%,高于全省城镇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由2007年度的40%上升到2009年的47%,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残疾人医疗保健支出为全省平均水平的2.1—2.6倍。2009年,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943元,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349元,而城镇居民平均医疗保健支出为933元,农村为512元,残疾人此项支出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1倍和2.6倍。残疾人与健全人相比,除了必要的医疗(保健)支出外,还要增加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等费用支出,而且医疗费用支出逐年增长,2007—2009年度,城乡残疾人家庭医疗支出年均增长分别为8.2%和21.2%,使城乡残疾人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更低于平均水平。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浙江6岁及以上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浙江省学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为66.7%,比全省99.9%的平均水平低33.2个百分点,这对残疾人的素质提高和能力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到目前为止,全省还有35个县(市、区)尚末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或尚末落实特教学校办学条件,使这些地区的部分残疾儿童无学可上。

   残疾人就业比例与全省平均水平存在明显差距。2007—2009年度在劳动年龄内、生活能够自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平均为56.7%。2007—2009年度,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平均为12.4%;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同期平均为3.4%。城镇残疾人就业率的相对较低、失业率相对较高,降低了残疾人的家庭收入,直接影响了残疾人的生活,而且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残疾人家用信息化设备显著低于平均水平。2009年度残疾人监测资料表明,城镇每百户残疾人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彩色电视机和电脑的拥有量分别是城镇一般家庭的92.89%、53.14%、75.99%和36.63%;农村残疾人家庭只是农村平均水平的53.67%、41.07%、57.62%和23.22%。这表明虽然浙江残疾人的文化精神生活日益丰富,文化娱乐消费品不断进入居民家庭,但残疾人家庭每百户信息化设备拥有量与一般家庭相比,差异显著。

   残疾人社会参与程度及为残疾人服务的总体水平仍较低。监测数据显示,2009年度我省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为28.8%,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为29.8%,社区服务覆盖率为9.9%,劳动年龄内残疾人接受职业培训率在4%左右(劳动年龄内、生活能自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非常少,2007年占4.4%,2008年为3.0%,2009年为1.7%)。说明社会为残疾人提供专业服务的总体水平仍然很较低,亟需加强与提高。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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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新闻发言人

  陈广胜 山东莒南人。杭州大学经济系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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