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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OL/1.22.95
基层红十字应急救助项目
  项目背景

  2008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医保、养老等社会保障机制,使全省贫困家庭生活的生活普遍得到了实惠和改善。但一些因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导致贫困的家庭依然生活艰难,急待救助。

  针对这一状况,我省各级红十字会采取群众自愿捐一点,爱心企业、个人捐一点,上级红十字会拨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建立基层红十字应急救助博爱基金,实行自主管理、民主管理,以“救急不救穷”为原则,帮助这些特殊困难家庭渡过难关,同时有效帮助基层红十字组织增强“造血”功能,倡导互助、互爱理念,促进村风、民风的改善。

  项目目标

  筹集社会各界爱心资金,定向用于对我省城乡基层因灾、因病和因突发事故而导致困境的群众家庭的临时救助。

  项目实施

  (一)资助方式

  以单位或个人捐款的形式设立“基层红十字应急救助”博爱基金,定向用于对全省城乡基层急待救助的困难群众。

  单位和个人捐赠2万元以上,并连续捐赠5年以上的,可认捐建立一个村(社区)的基层红十字应急救助项目。

  单位和个人捐赠10万元以上,并连续捐赠5年以上的,可认捐建立一个乡镇(街道)的基层红十字应急救助项目。

  单位和个人捐赠50万元以上,并连续捐赠5年以上的,可给予省级冠名。

  (二)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捐赠者有权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浙江省红十字会定期向捐赠者报告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回报

  (一)依照财政、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二)对捐赠者在媒体上予以鸣谢,在浙江省红十字会的报纸、网站予以宣传。

  (三)根据浙江省红十字会捐赠表彰奖励办法,对捐赠者给予表彰。

  (四)捐赠者可参加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

       捐赠方式

         ※浙江省红十字会联系方式:杭州市秋涛北路324号

         ※捐赠专线:0571—96232     ※联系电话:0571-86469000,86466691

         ※开户名:浙江省红十字会      ※银行帐号:12020243090144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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