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0日讯(记者 包勇)今天上午9时30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丁祖年,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张晓峰,省消防总队政委程永利作客浙江在线,就《浙江省消防条例(草案)》听取网民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浙江人大网、地方立法网和浙江消防网也同步直播。
“消防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也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丁祖年介绍说,1998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并于2004年作了修正。办法施行以来,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政府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未有效形成,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非常低,一些区域、场所、单位存在火灾隐患非常突出,尤其是“三合一”场所、仓库、集体宿舍还有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突出,还有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形势仍较严峻,一些恶性亡人火灾仍时有发生。现行办法的不少方面已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
“2008年,国家对《消防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消防法》的实施是消防工作的新跨越,为保障新《消防法》贯彻实施,迫切需要修订我省的地方性法规。”丁祖年说,《浙江省消防条例》是今年省人大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目前,《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分别是:消防职责、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灭火救援以及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