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沿海有部分地区的企业或个人,为了个人的牟利就进口一些“洋垃圾”,这往往导致环境污染,使得居民的健康受到威胁。浙江检验检疫局在这方面有没有一些相应的措施来杜绝“洋垃圾”?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戴永华认为要区别洋垃圾和可利用废物原料两个概念。
戴永华介绍,浙江是资源匮乏的地区,没有什么矿产资源。随着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再生资源行业蓬勃发展起来。
废物原料的回收和利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可以减轻环境污染又可以弥补资源的不足,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
除了回收国内的废物原料外,浙江每年从国外进口大量的废物原料用于资源再生。比如,2009年浙江口岸包含宁波共进口废物原料是293万吨,货值13亿美元。
同时,在对废旧物资的进口过程当中确实也会夹杂一些“洋垃圾”,包括部分放射性物品、生活垃圾等不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物资。
戴永华向记者介绍了现行对进口服务原料的检验监管制度:对国外供货商进行注册登记,进行装运前的检验;进行国内收货人的注册登记;进行到货口岸检验检疫后续监督管理……这样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杜绝了“洋垃圾”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