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三农”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全省各级和涉农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按照“保供给、促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工作方针,齐心协力,顽强拚搏,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和扩大了浙江农业农村工作持续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农村改革发展亮点纷呈,为全省应对挑战、共克时艰赢得了战略主动,为扭转经济增速下滑势头、实现经济回升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2009年的农业农村工作,重点研究了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基础的政策举措,全面部署了2010年的农业农村工作。随后中央又以2010年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在最近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又对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改善民生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提升统筹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收入过万”后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去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跃上万元新台阶,这是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充分体现,是长期以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的重大成果,也是这几年大力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的结果。可以说,“收入过万”标志着我省统筹城乡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收入过万”基本同步于我省人均GDP超6000美元,也反映出我省经济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从产业结构来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制造业正加速由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向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升级,第二产业发展进入了平稳增长期。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提高,服务业进入比重逐年提高的加速发展期,“三二一”的产业结构正在加速形成。这将给农民创业就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带来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随着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日益健全,农业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全面增加,资本、技术替代土地、劳动的速度不断加快,现代农业进入了加速发展期,工农差距有望逐步缩小,三次产业和城乡经济将呈现融合发展的新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政府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更多的资源要素配置到农业领域,全面增强对农业的技术、人才、资本和体制支撑。
从就业结构来看,随着农业劳动力大规模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初步完成、城乡平等就业体制机制的基本建立,促进农民就业的重点转到了提高农民就业的稳定性上。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加快完善农业经营方式、适当提高农产品价格水平、不断增加农业补贴等途径,提高农业生产者收入,缩小工农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同时,伴随着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加快,第二产业对就业者素质要求不断提高。随着城乡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农业经营规模化实体化,第三产业和现代农业将成为扩大农民就业的主要领域。这也将给农民创业就业带来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城乡结构来看,随着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农民社会流动将从农业劳动力大量“就业外移”转向农村人口大量“居住外移”,越来越多的农民将成为定居城市的市民,平等共享城市的公共福利,城乡人口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深入推进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和土地使用、户籍管理、公共福利等城乡配套改革,为产业集聚发展、农民创业就业、农民进城落户构建良好平台和有效机制。同时,随着农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公共服务全覆盖格局初步形成,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将不断提高,城乡关系将呈现发展差距缩小、协调水平提高的新趋势。
从阶层结构来看,随着城乡创业者队伍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财产性收入比重不断提高,中等收入者群体将逐步呈现出加快成长的态势。特别是随着现代农业、农村家庭工业和生产生活服务业创业主体快速成长,拥有投资创业性收入的农民群体将呈现迅速扩大的趋势;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农民来自土地、住房和集体资产分配的财产性收入将呈现逐步增加的趋势;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进城落户、转换身份,实现城乡社会流动的群体将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同时,随着城乡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和城乡低收入群体将呈现总体缩小的趋势,但农业劳动者群体增收慢、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增收难的问题可能更加突出。这就需要我们在“收入过万”的条件下,更加关注欠发达地区的加快发展,更加关注高平均数下掩盖着的不平衡性,更加关注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生产生活状况,采取更多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从消费结构来看,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新型城市化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刺激消费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消费潜力将得到更加充分的释放,农村居民物质消费水平将迅速提高并逐步从物质消费为主向文教娱乐、休闲旅游、医疗保健等精神消费拓展。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将促进城乡人员的沟通、城乡文明的渗透,缩小城乡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的差距。
这些结构性变化,表明我省“城乡二元分割”的状况已经得到了明显缓解,统筹城乡发展已经进入了“全面推进城乡融合”的新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我省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牢牢把握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新要求,把全面提升统筹城乡发展水平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把不断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继续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作为推动经济较快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的持久动力,更加突出改革创新,更加突出基层基础,更加突出政府主导,在健全有利于农业农村工作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农业农村加快发展的支撑能力和推动资源要素更多更快地向农业农村配置上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新的进展。
牢牢把握全面提升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的客观规律
我们要深入总结我省统筹城乡发展的成功经验,准确把握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规律,努力在全面推进城乡融合的新阶段,继续保持走在前列的良好发展势头。把全面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加快发展作为根本要求。“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失衡,表现为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市民与农民差距的扩大。“三农”工作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加快发展,缩小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市民与农民差距,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在全面推进城乡融合的进程中,继续坚持把全面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加快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工作着力点。一方面,要不断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推动政府公共资源和城市生产要素更多地向农业农村倾斜,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使农业劳动者和农村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另一方面,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推动城市更多地吸纳农民进城就业,促进农民转变成为稳定就业和长久居住的城市市民。
把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作为战略途径。从一些国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来看,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有利于降低城乡关系失衡程度,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这不仅为农民创业就业、落户城市提供了有效平台,也为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提供了有效通道。推进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以县域农村为载体,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既让留在农村的农民安居乐业,又为推进城市化提供坚实支撑。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共进,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由之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继续坚持走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道路。一方面,要加快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促进在城市创业就业农民尽快转化为市民;另一方面,要加快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促进留在农村的农民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把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作为中心任务。不论是在过去还是在农民人均收入超过万元之后,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始终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着眼点。在不同发展阶段,促进农民增收的方法和途径又各有不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对更加复杂和繁重的“三农”工作,仍然要坚持把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作为中心任务,并根据农民人均收入过万元后的新形势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新经验,积极探索转变农民增收方式、促进农业劳动者和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的有效途径。要通过组建股份合作实体、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途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创业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加快转变农民增收方式。要加大政府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力度和农业补贴力度,增加农业劳动者的保护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要加大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和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力度,推行合作扶贫、带动扶贫、搬迁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职能扶贫等方式,帮助低收入农户增收。还要通过建立健全职工最低工资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消费水平相挂钩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农民工群体收入。
把建立健全资源要素向“三农”倾斜配置机制作为关键举措。在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下,资源要素的配置容易倾向于高收益高回报的非农产业和城市区域。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要促进资源要素在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我省在前一阶段的统筹城乡发展中,已经初步完成了公共资源配置在种类上对农村“补缺”的任务,正在逐步改变公共服务“城多乡少”的局面。下一步,我们要致力于建立健全资源要素向“三农”倾斜的配置机制。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体作用,将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更多地配置到农村,加快改变公共服务“城高乡低”的状况,促进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和城乡融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激励机制,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
把深入推进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保障。统筹城乡发展必须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我省在前一阶段统筹城乡发展中,已对就业、教育、卫生、社保、金融、土地等体制作了大量有效的改革探索。下一步,我们要深入推进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促进农民群众平等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公平分享工业化城市化成果。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农地经营、土地使用、集体产权、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激发农村内部的发展活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促进城乡互通、开放、融合的体制机制,既要在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公共服务方面,推进现有制度的城乡接轨、城乡融合,特别要以进城就业农民融入城市、有序转变为市民为突破口,在提供城市公共服务、放宽城市户籍准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实现养老保险转续、置换流转农村宅地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更多的进城就业农民落户城市、享有与当地城市居民同等权益。这方面,省级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地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为全省深化改革创造有益经验。
切实加强和改善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统筹城乡发展是一场以协调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为主线的深刻的社会变革。这场社会变革充满希望,也具有挑战,在前进的道路上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破解。具体到2010年,这方面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一要按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二要按照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要求,推进农民创业就业方式转变;三要按照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四要按照提升农村民生水平的要求,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五要按照构建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的要求,推进城乡配套改革。做好这些工作,既要坚持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又要探索新的方法和路子。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领导,推动我省“三农”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健全规范化的工作体制。几年来,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已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我们要将这种工作格局转变为机制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体制和工作体系。第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切实把“三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落实到工作部署、财政预算、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等各个环节上。第二,各级党政部门要强化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牢记工作和服务向“三农”延伸是自身应尽的职责,尽快实现职能工作的城乡统筹兼顾和平等一体对待,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第三,各级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的职能,健全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促进各部门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合心、合力、合拍地开展工作,形成统筹城乡发展“大合唱”的工作格局。
打造服务型的基层组织。做好“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县乡两级是关键节点。要充分发挥和不断强化县乡两级在“三农”工作上的服务职能,借鉴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经验,打造服务型党政机关、服务型基层组织,为全面推进“三农”工作排忧解难。省市部门要结合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工作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为基层做好“三农”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县级党政部门要在乡村两级搭建有效的服务平台,使“服务延伸到基层”常态化、规范化。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要按照打造服务型基层组织的要求,分门别类地组建服务组织、搭建服务平台、构建服务机制,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优质服务。要建设集管理、服务、教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农村管理服务新模式,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区组织,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特别要积极引导各个领域的能人、带头人牵头组建服务组织,动员有一技之长者参与志愿服务。要积极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形成以党建强服务、以服务促党建的良性互动机制,使基层党组织在服务群众中不断提高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要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服务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展所长、互为补充、融为一体的“组团式”服务格局,真正做到“凡是农民群众有需要,党政机关和基层组织就有服务”。
运用民主化的管理方式。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的重大变革,但由于当前我省农村社会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不同地方、不同人群、不同角色的感受并不完全一致,我们在工作推进中可能还会遇到不少矛盾。比如,在推进村庄撤并、促进人口集聚中,可能会遇到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矛盾;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可能会遇到资产量化、股权分配、盈利分红等方面的矛盾;甚至在为民办实事中,可能也会遇到哪个先办、哪里先办、怎么办等问题。这些年的实践表明,凡遇到诸如此类的政务、村务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大多数群众意见办事。各地各部门不仅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农民群众意见,而且要讲究调查研究方法,听取不同地方、不同阶层的群众意见,根据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提出决策建议,尤其是乡镇一级,要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在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的同时,大力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加快推广重大事项由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机制,充分保障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政策瞭望》杂志201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