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三授”工作机制。在原有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推行以“授章、授权、授责”为主要内容的“三授”工作机制。规范用印程序,实现行政审批专用章与行政公章的彻底分离。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实行充分授权,特别是即办项目和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以内的审批项目终审权必须授权到位。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各部门在授权的同时必须明确相应的职责,把责任落实分解到岗位和人员。
二、创新“三链”审批模式。出台《关于秀洲区行政审批(服务)链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形成工商企业登记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地产登记审批“三大审批(服务)链”,推行“一表通”、“一窗口”、“一条龙”服务。
三、构建三级服务网络。延伸行政审批服务触角,建立6个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和36个村级代办点,形成区、镇、村三级上下联动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网络。凡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均纳入镇行政服务中心,按照“集中事项、综合代理、充分授权、协调配合”的管理原则对各部门服务项目进行统一整合。制定《秀洲区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及村级代办点管理办法》,明确机构设置、人员管理、责任职责和工作流程。
四、健全五项制度保障。建立“一把手”负责、服务跟踪、项目承诺、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特别是因单位领导授权不充分,导致在审批环节上出现重大违规等情况的,区政府将对该部门负责人问责。 (嘉兴秀洲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