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昨天,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任命肖子策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锦杰伟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汪沂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陶蛟龙为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杨永宗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家星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惠明的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