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出口编号规则
国家高速公路网出口编号为阿拉伯数字,其数值等于该出口所在互通立交中心里程桩号的整数值,桩号值超过千位时,仅保留后三位的数值。
省级高速公路网出口编号规则
1.省级高速公路出口编号一般为阿拉伯数字,其数值等于该出口所在互通立交中心里程桩号的整数值;如某出口处桩号为K20+800,则该出口编号为20,某出口处桩号为K148+500,则该出口编号为148。当该出口所在互通立交中心里程桩号为“0”时,则该出口编号为1,如某高速公路起点互通桩号为K0+000,则该出口编号为1。
2.同一枢纽式互通立交在同一主线方向有多个出口时,该枢纽式互通立交所有主线出口统一编号,采用出口编号后加英文字母组合表示,出口编号按照桩号递增方向逆时针排列。英文字母按照“A”、“B”、“C”、“D”……序列排序。如某枢纽式互通桩号为K20+800,在主线K20+200、K21+200和反方向K21+200、K20+200处有4个出口,则该出口编号为20A、20B和20C、2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