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表现出“半城镇化”的特点,突出表现为农民工既不能完全从农村和农业中退出,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这种现象的根源主要是农村的“拉力”和城市的“推力”,而土地制度的保障功能正是农村“拉力”的主要来源。
因此,要通过土地制度的创新,充分利用土地资本化红利,在规范征地制度、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合理途径,允许用土地使用权进行财产抵押,从而有利于盘活土地,帮助农民在摆脱土地束缚的同时获得初始资本积累,解决进城新市民安居和创业的资金问题,使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产业向城镇工业区集聚,从而保障城镇化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