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在杭检查“五五”普法工作强调
普法教育务必重创新求实效
浙江日报杭州8月16日讯 今天,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率队对杭州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他强调,要坚持把普法教育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把培育法治精神贯穿始终,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务求实效,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为我省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黄坤明陪同检查。
夏宝龙一行认真听取杭州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上城区紫阳街道上羊市街社区、市财政局12366财税咨询服务和投诉中心,仔细检查基层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
夏宝龙充分肯定杭州市开展“五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杭州市在深化普法教育、推进法治建设上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他指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核心是要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行为之中。我们不仅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更要注重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法律信仰,努力使法律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与遵守。
夏宝龙强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因人制宜、量身定做,创新载体和手段,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引导人们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的手段和途径,来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体制、部门协作机制和考核评估体系,促进普法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夏宝龙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真正把检查验收作为扩大宣传、深化教育的过程,作为查漏补缺、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的过程,作为超前谋划、理清思路的过程,努力推动我省普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