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我是主持人,今天的节目我们一起来解读的是《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还记得《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部电视剧,在这里面反应出很多家庭暴力,在今年9月1日开始,《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这是杭州市针对一部专门性的地方法规,这标志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正式走入法制化轨道,我们今天生活邀请三位嘉宾来参加我们的直播访谈活动,首先我们请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周东玉,杭州市妇联副主席姚萍,浙江同济事务所律师陈新敏,首先我们说到家庭暴力是一个老话题,我们来分析一下家庭暴力新的动态,对这个老话题三位嘉宾有什么看法,首先我们请周主任介绍一下。

  周东玉:网友们,《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今年9月1日开始实行,为什么要制定这部法律,初衷和指导思想是什么,我们当时对这部条例的出台,我们主要是考虑通过立法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通过地方立法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来进行这方面的法律规范,通过立法来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姚萍: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而家庭暴力的存在是影响社会积极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家庭暴力也是造成家庭不和谐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家庭不和谐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所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出台是十分必要的,对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的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新敏:各位网友,下午好,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这个问题现在新的动态除了身体上的伤害,夫妻双方把一双打成重伤或轻伤,现在还有一些新的动向是,一方把经济大权都控制在自己手里,剥夺对方使用的权利,还有精神上的折磨,还有性暴力,这是都是值得大家关注的。

  主持人:我们知道有这样的一句话,家庭暴力像虫牙,时间长了就要拔,家庭暴力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话题,从今年9月1日起,我们节目中也提到了《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我们知道周主任是一个起草人之一,请问周主任通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当时是处于什么样的考虑?

  周东玉:家庭暴力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为了更好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这方面,进一步地来促进这方面的工作,所以我们当时考虑根据群众的呼声要求,通过立法规范,通过立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我们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多次调研基础上,起草了这部条例,这部条例是为了推进,通过这个条例的实施推进我们全社会来关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同时来推进我们社会和谐和家庭和睦。

  主持人:我们整个条例当中对家庭暴力它的范围是什么,简单的说怎么样界定家庭暴力?

  周东玉:关于什么叫家庭暴力,我们条例的第二条规定很明确,主要是指行为人有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是其他的手段对其家庭成员在身体上和精神上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这是我们条例所规定的家庭暴力。

  主持人:我们也了解到老百姓对家庭暴力,在他们心中了解到什么样的程度?这几年总是说家庭暴力,到底了不了解?在你的调查中掌握多少信心?

  姚萍:对家庭暴力来说,可能很多都知道,到底家庭暴力存在的程度有很多网友和市民都不是很了解,从这个《国务院妇女蓝皮书》显示,这几年家庭暴力还是呈上升的态势,也就是说每年大概婚姻解体的40万家庭上,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占1/4,全国妇联也有一项调查证明,我们国家在家庭当中有30%左右的家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其中95%以上是丈夫打妻子,同时也存在着大量小孩和老人,现在一般来说,受害者都是家庭的弱势群体。

  主持人:就是虐待?

  姚萍:也不是等于的,家庭暴力到了一定的程度和性质虐待,这个性质还是有所区别的。杭州市这几年每年都是获得了最具幸福感的城市,但是杭州的家庭暴力情况还是存在的,从我们妇联这几年的信访的情况看,妇联是她们的娘家,很多妇女碰到问题就到妇联,来咨询和投诉也好,我们也分析了一下,从2006—2009年应该说呈上升趋势,2006年家庭暴力信访件占妇联的4.3%,2009年占10.5%,一方面说明家庭暴力确实是存在的,同时反应妇女现在维权的意识在增加,但是家庭暴力带有一定的隐蔽性,一发生家庭暴力就不说,家丑不可外扬,事实上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同我们掌握的情况要严重一点,从公安110来看,家暴的出警2006年—2009年有8千多件,这个是杭州的,应该来说家庭暴力这个情况在全国也好还是在我们杭州也好还是存在的,而且这几年应该来说有上升的态势,这些暴力还基本上都是指我们这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还没有包括陈律师提到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主持人:陈律师,您作为男性对家庭暴力是怎么看的?

  陈新敏:家庭暴力是一个比较广的概念,因为家庭成员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有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这么多家庭成员,除了丈夫打妻子,现在社会也有妻子打丈夫这也是有的,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应该是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这块。现在随着妇女家庭中社会地位的提高,男人受气的现象也是不断增多的趋势,家里看经济地位,女的收入高于男的就很可能要成为家庭施暴的对象之一,虽然女的施暴,方式可能不一样,但是这种暴力也是有的,像让他站在烈日两三个小时,这种也是属于家庭暴力。

  主持人:说到家庭暴力,宁波也有这样的条例,杭州也有,杭州新的条例当中有什么亮点?

  周东玉:杭州的条例,我们这次一共是30条,没有分章节,分别对家庭暴力,家庭成员的概念,基本原则,家庭成员的义务,社会责任,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组织的支持,还有工作职责,经费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报案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措施,法律责任都做了规定,从亮点的角度讲,主要是这么七个方面。

  第一个,我们对家庭暴力概念和家庭成员做了界定。

  第二个设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这也是我们的亮点,在全国来说是不多的。家庭暴力委员会主要是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执法,协同地区有关部门和组织来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三个,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有关的部门和组织的职责我们这次做了一个形成的规定,便于我们条例的实施,有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

  第四点,我们这个条例具体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救助措施比如说我们制订了责任制,投诉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不管向哪个单位投诉拒绝。同时我们对实施家庭暴力条例中,特别是第十五条,可以向报警,公安机关接报警要出警。

  第五个方面来讲,这个条例关于证据的搜集和保护做了规定,我们在制订条例当中对家庭暴力案件最难的一个问题,我们做了规定,这是当中的亮点。

  第六个亮点,我们有关部门和组织在处理家庭暴力当中肯定要涉及家庭成员当中的隐私,我们有义务给予保护,在条例当中做了规定。

  第七条,我们政府在经费上给予保障也做了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工作给予经费上的保障做了规定。

  最后,规定了法律责任,按照条例的规定,不依法实施责任将追究法律责任,所以我们在最后中做了规定,在亮点主要是这么几个方面。

  主持人:这个当中,社区和居委会是怎么做的?你不可能一个部门来做,肯定要配合,他们主要起什么作用?

  周东玉:对社区居委会我们做了明确的规定,我们要求社区居委会在接到家庭暴力受害人投诉的时候,首先要受理,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法律,对社区或者是居民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律做好调解,对一般的家庭暴力主要是以调解为主,消除家庭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使他们能够和睦相处。同时对社区和居委会提出了要求和规定,要求加强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和这方面的宣传,促进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

  主持人:我们在家暴过程中,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妇联来维权,姚主席有没有我们比较深的事情?

  姚萍:我们妇联作为维权的部门,平时这方面的案件不少,我们的信访当中有10%左右都是涉及家庭暴力的,从我们妇联家庭暴力的情况看,一般报110往往是性质比较严重的,到我们妇联来,一般是事后被打的情况,我们这几年也做了一些统计和分析,从目前看,家庭暴力到妇联的案件有这么几个特点。

  一个是到妇联来性质不是很严重,一般是一次性偶然的,往往带有长期性性质的比较严重,有的时候我自己也接待过,打的也比较严重。

  第二个来妇联来的基本上是婚姻已经走到尽头了,要离婚了,因为是家庭暴力,按照婚姻法存在着过错方,怎么样来更好来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来我们这里来咨询。

  第三,打的原因我们分析了一下,一个是第三者插足,有外遇要求离婚,不离婚经常;第二个性格不和,家庭在婚姻矛盾处理过程当中矛盾激化;第三个,男尊女卑的问题。等等。

  作为妇联来我们主要做三件事情,第一个我们给她指路,我们帮她分析,如果家庭存在可能性我们尽可能促进家庭和谐。

  第二个,帮她分析如果确实家庭没有存在的必要,不能牺牲这方面的尊严,或者是牺牲这方面来委曲求全,这不是我们提倡幸福婚姻的原则。在离婚过程当怎么样争取她的权益?通过法院或者是司法调解,对困难的妇女提供法律的援助。

  第三个,从心理上进行调解,妇女长期受到的不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更多是精神上的伤害,我们对心理上进行咨询和干预。

  作为我们妇联来说这方面比较薄弱,这方面困难还是比较多,我们建立了化的维权机制,去年杭州市妇女法法律咨询援助的支援团,我们妇联信访每天都有心理咨询师和法律专家在座谈咨询。

  第二个,我们开通了两个心理的咨询信箱,一个是投诉信箱,一个是心理咨询信箱,有的有心理顾虑的可以通过信箱来反映,我们也有心里咨询师和法律做出及时的回复。

  第三个我们建立了专家预防,我们把资深的心理咨询师上墙,他来了可以选择约哪一个咨询师,我们还开通了热线都是免费的,通过这些渠道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主持人:姚主席提到,到妇联主要有三个途径,第一个是人过来;还有一个咨询热线,打电话过来;还有信箱形式,怕见面可以用信箱。能不能跟我们公布一下。

  姚萍:有网站。

  主持人:陈律师官司当中有没有这方面的案件?

  陈新敏:纯粹的家庭暴力案子是不多的,但是离婚的案子基本上每一个案子都涉及到家庭暴力,不幸的家庭很多都是类似的,丈夫酗酒、赌博、婚外恋等等,或者是像这种家庭暴力,实际上双方已经闹到不可开交的程度,由于法律规定,离婚有几个硬性的规定,家庭暴力必须要有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起诉上去法院第一次不一定判离婚。周主任已经讲了,在司法解释上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虽然我们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但是如果真的要通过司法来判离婚,一定要有一定的证据来支持你,分居确实很难举证,如果对方不承认就不好办了,法官不可能要你家里去,包括赌博也好,吸毒还相对好一点,会有强制解毒的证明,赌博如果没被抓到很难说的。所以像我碰到过离婚案子,老公其他都还好,只是有打她这个习惯,没有打伤,她无法忍耐,很多年了,问她其他理由是没有,像这种理由我们要搜集家庭暴力,通过这些掌握了证据,即使你打我,我报警了,通过公安机关行政部门进行做笔录,这里面自己会讲经常打,自认,就可以取得这方面的证据,而且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很明显的倾向于无过错方。

  主持人:网友也是在线进行提问,网友问,我们一般情况下女性被家庭暴力,在这个过程当中,男的被女的打,在新条例当中有没有体现这方面的情况?其实应该是一样的是吧?

  周东玉:一样的,我们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指导思想是不分年龄和性别的,如果是男士遭到家庭暴力或者是老年、小孩都是一样的,是不分的。

  陈新敏:家庭暴力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一方想控制另一方,如果男的想控制女的,那就男的施暴,如果是女的想控制男的,男的不听控制,也有可能发生女的对男的暴力,很多家长对子女的暴力也有很多的这种情况存在,也在家庭暴力之中。

  姚萍:我们妇联也接到过这种案子,男性到妇联来投诉,男的遭到家庭暴力,今年也受到了这个案子,一个老师受到了他老婆的打,到我们妇联以后就号啕大哭,很委屈,反映的过程当中,就是他的妻子想跟他离婚,他坚决不离婚,就经常打他,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受到长期的压抑,我们就马上对他妻子进行了这方面的教育,不管怎么样,离婚通过正常的渠道,实在我不下去你不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现在这方面的倾向,妇女是占大多数的,占到95%,妇女在社会当中还是弱势,有一些家庭男性是弱势,还有老人的问题,孩子也有,但是相对会少一点,现在一个家庭只有孩子,都很呵护,长期虐待的很少。

  陈新敏:有的女的叫男的跪搓衣板。

  主持人:一段时间,有一个家长把孩子打死了。

  陈新敏:这不是故意的。

  主持人:现在除了身体上的家庭暴力,还有精神上的冷暴力。

  周东玉:也有很多人提到这个问题,虽然不是家庭暴力的行为,一些冷暴力可能更厉害,我们在条例制订的时候,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什么叫做冷暴力?专家和学者分歧比较大,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从法律的规定当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有的是属于性上的原因,有的比较内向不善于说话,有的是属于外向型善于说话,有的外向型话多了男方觉得罗嗦,有的男同志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女同志就觉得不好,这个东西很难界定,什么叫冷暴力,专家争议还是很大的,所以什么叫家庭暴力的界定,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为准,我们是根据这个规定对家庭暴力进行界定。

  主持人:再看一下网上网友的相关留言,有一个帖子在网上有一些满应,有很多的媒体进行介入,在杭州的一户家庭,婆婆和儿媳在同一家单位,从事情的表面看,婆婆把媳妇打住院了,她们还是公务员,这个问题怎么看?

  陈新敏:这个事发生的概率是比较少的,公务员受过法律的道德教育,一般有自律性,发生的现象相对来说比较少一点,实质上也是家庭暴力,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女的到底产生了什么后果,是轻伤还是重伤?这个需要司法鉴定,如果是重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通过检察院代表国家指控他的行为,如果是轻伤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追究打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我们公安机关可以对他实施拘留,但这就需要证据,现在他是否则了,他老公不承认,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细节,不是说他不承认就肯定不能判了,法律上讲,法官根据他的经验也是可以推定的,排除自残,就会追究他的责任,根据最后的司法鉴定进行处理。

  主持人:还有一个事情,有一位吴女士,在浙江在线民生帮帮忙反映,自从老公迷上喝酒就经常打他们,吴女士在长期的虐待当中非常疲惫,她该怎么处理?

  姚萍:这应该是家庭暴力,到妇联来投诉的各式各样的情况都有,最后收受到的都是伤害。如何预防和制止?作为家庭来说,家庭的和谐是靠双方,所以我觉得作为和谐的家庭可能要妥善来处理婚姻当中的各种矛盾,作为男同志,作为丈夫来说要慎刑,因为婚姻关系说牢固很牢固,说脆弱很脆弱,有时候几十年的夫妻感情就是你这一拳头给打没了,这一拳头打了给妻子造成了伤害,不是肉体上的伤害,肉体上的伤害是可以弥补的,心灵上是不能弥补的,像镜子打破了有裂痕是不能补的,作为丈夫来说一定要控制自己,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解决矛盾,另外一般有了第一次,可能后面就会养成一个习惯,我们都发生第一次打了以后,就会有第二次。

  作为妻子来说,最后她受到家庭暴力是受害者,怎么样来预防,可能要管住自己的嘴巴,我们在妇联这个过程当中,也发现女同志有的时候打是打不过的,但嘴是不绕人按的,有些话是很毒的,有时候不要去激化矛盾,不要挑战,最后丈夫要动手了还激他,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尽可能说要比较妥善来处理,不要激化矛盾,最后一打起来,夫妻感情受到伤害,你自己也受到伤害,这个可能是作为妻子要注意的。

  第三个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就不是说偶然一次的,是长期的或者使性质比较恶劣的,不要顾全面子,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有很多妇女,她就是一忍再忍,如果当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他的亲戚朋友知道这个后果很严重的,使他自己打你的后果还严重就可能会控制,有些丈夫打妻子,他打了以后,就觉得你很软弱,你很要面子,所以这方面要注意。

  再一个受到比较严重的家庭暴力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得保护自己,有些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杭州没有,有些地方有的甚至变成残疾,特别是你刚才讲的老公酗酒,本身控制能力上就有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定要回避,能逃的就逃,能报案的就报案。另外个要取证,家庭暴力取证身体上上取证是不难的,但要及时,第二天去取证,医生他只能证明伤情,但不能证明这个伤情是怎么样留下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她要马上报案,或者是现在条例规定,社区也好,其他的部门也好,去了以后对施暴者要签字,施暴者要承认,这个证据要保存,这对制止对施暴人的处罚是非常有效的,我们现在很多的妇女对这方面的意识还是比较弱的,有的过了几天以后才来,如果你要离婚要证明你是受害人,你必须要拿出证据,光是嘴巴讲是没有用的。所以这几个方面都是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比较好的措施。

  主持人:我们家庭暴力一般走到司法途径,律师在这个打官司中间成功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陈新敏:成功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走到司法途径往往是忍无可忍了。我们很多家庭暴力,大多数受害人都认为这是个人隐私,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不愿意反映到司法机关,有可能会激化矛盾,影响婚姻和家庭和睦,所以她采取了忍让的态度,真正上了司法途径基本上都是没有办法过下去了,无法再忍受了,所以很多因为实施家庭暴力离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有拘留的等等都有,成功的是很多的案件,我们法律上像早的时候,继承法对这块是有涉及到,但是没有一种系统完整的,像今天杭州市颁布的这个条例可操作性强的文件是比较少的,像情节严重的要取消继承人的继承权。

  主持人:新条例的实施无疑是标志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正式步入轨道,在节目的最后,我们请三位家庭跟我们说一句结束语关于家庭的。

  周东玉:我希望通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实施,使我们的家庭更加和睦,使社会更加和谐。

  姚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全社会共同地行动起来,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撑起法律正义的天空。

  陈新敏:家庭暴力这个问题越来越广泛的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关注,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也加大了,相关的立法研究工作也增强了,还有法律干预和司法支持手段也明显增多了,我们也希望家庭是作为社会的单元,家庭稳定了,对家里社会和谐是非常有帮助的。

  主持人:非常感谢三位做客我们的直播室,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