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7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张宏亮 王珺)浙江有多少名网警?管理了多少家网站?对于成倍增长的网络犯罪,如何防范?世博期间,网警可有哪些作为?
浙江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总队长丁仁仁9月7日上午10点作客浙江在线平安世博公安局长(总队长)系列访谈,与广大网友交流互动。
有网友提问,现在网上“门”事件很多,人肉搜索也在网上泛滥,很多涉及个人的隐私被别人公布在论坛上,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丁仁仁回答,人肉搜索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人性化搜索。
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社会监督中具有积极的一面,但同时也很可能侵犯到个人隐私,升级为网络暴力,对此我们要辩证地看待。
这里需要强调一下,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网民、网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站在被侵权人请求删除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要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发布隐私信息的网民承担连带责任。该法还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要提醒一下网民特别是那些“晒客”,要约束自己的网上行为,不要随意在网上“晒”他人的隐私;同时,开办论坛(网站)的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网上信息的审核,避免承担连带民事诉讼。
如果某个网友涉及个人的隐私被别人公布在网上,可以通知网站予以删除,并可以对发布隐私信息的网民和网站追究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