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源发展全面提速
——《浙江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规划》解读
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是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迫切需要,已成为浙江经济发展坚定不移的目标。近日,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规划》。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经信委副主任凌云对此作出了解读。以下是解读摘要。
新能源发展目标明确。规划提出,到2012年,光伏等新能源消费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1.5%以上;新能源产业实现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亿元;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3家以上、超50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建设10个左右省级新能源高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成为国内重要的光伏等新能源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
有先发优势尚待增强。我省新能源应用起步较早,光热利用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在30%左右,光伏发电已装机容量1720千瓦。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强劲,2008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达到280亿元,其中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初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涌现出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形成了一批有代表性的产业集聚区。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光伏等产品国内市场应用有待进一步培育和开发,扶持政策体系处于构建阶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重点任务需稳步推进。浙江省正在实施“6+1”计划,即百万屋顶发电计划、百兆瓦风电装机应用计划、百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计划、百条道路太阳能照明计划、百万农户沼气利用计划及百万平方米建筑地源(水源)热泵空调计划,建设1至2个综合性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加快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目前浙江的光伏产业链基本成型,从多晶硅、硅棒生产,硅片切割、太阳能电池板和组件生产到光伏电池应用等方面都有涉及。
规划的推出旨在充分发挥浙江在自然资源、科技和人才方面的优势,通过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提升发展风电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形成太阳能电池及组件350万千瓦,风电整机制造能力250万千瓦,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年销售收入100亿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并建立全国领先的核电数字化仪控系统生产基地。生物质能利用装备产业、光能产业、水电及潮汐发电装备产业及地热能利用产业等得到同步较快发展。
规划实施的具体路径。在光伏、风电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若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
依托新能源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建设若干个新能源产业基地,制定出台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地认定办法。
抓住发达国家加速能源结构调整和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有利时机,拓展和抢占国内外市场份额。积极吸引国内外优势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落户我省,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项目。
政府通过运用财政补贴、上网电价补偿、政府采购以及强制性市场份额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新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