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背景:衢山镇是一个有6万常住人口的大镇,新型渔农村社区开始实施后,党委政府在我辖区共设立了5个社区。我所在基础工作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2005年被公安部命名为一级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做群众工作和基础工作的经验比较丰富,信息渠道畅通,群众满意率和安全感较高,在这样的充分条件下,镇党委积极摸索社区综治工作的新途径,充分利用社区民警的基础资源创新社区警务综治工作,推出了民警进社区班子新举措。
具体做法:经镇党委研究,所有党员社区民警全部进入社区党支部,非党员民警均进入社区管委会,社区成立综治警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治工作的社区副主任或副书记兼任,由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社区配备一名综治干部协助社区民警工作。在此基础上,社区综治警务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即:人民调解小组、暂住人口管理小组、帮教小组和治安巡逻小组,人员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或由社区干部担任。根据社区综治警务室的职责,出台了《社区综治警务运行规范》,主要对社区综治警务室如何运作和台帐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主要有:一是社区民警每周下社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二是社区民警每周必须保证半天时间在警务室接待来访群众;三是社区日常的开门接待由社区专职的综治负责,并做好登记工作;四是社区民警每月或一个工作阶段要社区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分析社区的治安形势,提出可行性建议;五是社区民警由社区按照社区干部的标准实行月考核。
工作效应:一是有效避免了社区警务工作与社区总体工作的脱节,把社区警务工作完全融入到了社区工作中。改变了社区干部过去对社区警务工作“与己无关”的态度,解决了社区干部的思想观念问题。二是拉近了社区民警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警察的特殊身份限制了他们与人民群众在交流上的不和拍。社区民警进社区党支部(管委会),名符其实的成为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社区干部,减少了社区民警和人民群众心理上的隔阂,拉近了相互之间的距离。三是实现了工作方法和基础资源的共享。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同处一个工作环境,相互之间各有所长,更加能够促进相互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