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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8个县参军优待金超过万元 温州鹿城近18000元

  浙江在线杭州11月3日讯(记者 李敏)今冬征兵工作正在开展中。全省征兵形势如何?热血青年如何走入军营实现理想和抱负?11月3日上午10点,浙江省军区副参谋长、省征兵办主任魏志军作客浙江在线“问政零距离”栏目,与广大网友互动交流。

  魏志军介绍,给予应征入伍士兵优待,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国防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广大官兵的关爱。从我省情况看,优待政策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享受军属待遇。二是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金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当地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

  2009年优待金最高的是温州市鹿城区,达17410元,全省共有28个县(市、区)优待金超过10000元。

  我省负责接收的城乡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可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退役士兵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工种),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短不少于3个月,其培训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受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退役士兵如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的,可免试就读所在市、县(市、区)的相关学校,学制一般为两年,其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四是各地区还有一些相关的优待政策,像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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