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鸣华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省委决定:
徐鸣华同志任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纪律检查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天台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毛瑞福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纲同志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试用期一年);
吴云达同志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党委委员、副书记;
陈章永同志任中共台州市委委员、常委、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浙江省委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