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拟提请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律职务人员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通告事项如下: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反映问题的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0年11月11日起到11月17日止,共7天。
公示受理部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人事选举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
邮编:310026
举报电话:(0571)85250611,85250641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