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2月14日电(记者 孙亭文)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14日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口支援新疆规划编制工作大纲》,在充分调研、听取受援方意见的基础上,福建省已形成“1+4+6”的规划框架体系:“1”指《福建省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4”指干部人才培训、教育、卫生事业、农业合作等四个专项规划;“6”指六个受援县(市)规划。
据悉,《综合规划》由福建省发改委、省前指会同昌吉州援疆办共同编制。《综合规划》文稿先后两次征求了福建省九个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多次与昌吉州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9月底通过昌吉州援疆领导小组讨论,数易其稿,近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对口援疆规划编制工作协调会议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11月底通过新疆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论证,目前已报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国家对口援疆部际联席会议审核,批复后正式实施。《综合规划》的规划期为2011—2015年,展望到2020年。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阶段推进对口援疆工作,分阶段实现对口援疆目标:2011-2015年为强基固本阶段,打基础、攻难关、见成效,力争规划五年援建的项目建设任务三年时间完成,使受援地区6000户游牧民实现定居,游牧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基层“双语”教育设施条件明显提升,公办学前“双语”幼儿园可满足80%学前教育需求。
2016-2020年为深入推进阶段,全面完成新一轮对口援疆任务,促进昌吉州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加速实现由资源大州向工业强州、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跨越,为昌吉州在全疆率先实现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率先实现农牧民人均年收入超万元,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外,福建省结合闽昌两地对口援建工作的实际,分别由福建省委组织部、教育厅、卫生厅、农业厅牵头,其他相关厅局参加,编制完成了“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干部人才培训、教育、卫生事业、农业合作”等四个专项规划的(征求意见稿),已上报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下阶段将根据《综合规划》批复情况进行调整。六个对口受援县(市)规划由各设区市发改委会同省前指、分前指负责编制,目前已完成初稿,等《综合规划》批复后进一步完善作为指导各分前指开展援建工作的依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