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

   今年11月6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根据省新闻办安排,下面我就有关政策作一简要介绍。

   一、鼓励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内在需要

   省政府在我省农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专门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创业或自主创业,这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重要举措。

   (一)培育现代农民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题中之义。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强农惠农政策有力推动下,我省农业取得长足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迈出坚实步伐。农业规模经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基础条件和设施装备明显改善。但总体上看,我省农业发展的基础并不稳固,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农村优质要素外流带来的农业老龄化、兼业化、副业化进一步显现。据第二次农业普查,我省从事农业的509万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占97%,大专及以上文化仅占0.1%,50岁以上的占53%。“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黄金机遇期,国际经验表明,农业现代化程度越高,农业从业人员的学历素质要求越高。因此,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从业人员素养的现代化,迫切需要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现代农业带头人和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引进现代人才是壮大新型农业主体的客观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经营组织和重要基础力量。截至目前,全省专业合作社达到19464家,成员82.5万个,带动非成员农户377万户,两者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的49.2%。但总体上看,合作社的竞争能力、服务功能还不够强,受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的制约问题突出,发展后劲不足。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下的占76.5%,平均年龄超过48岁;全省71.3%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引入大学生来提升生产经营水平的需求。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等其他农业经营主体也存在这个问题和相应需求。为此,省政府因势利导,把大学毕业生到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创业就业作为强农支农的重要举措,着力突破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壮大的瓶颈制约。

   (三)农业农村有着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的广阔天地。首先,是“三农”发展的政策环境越来越好。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强调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措施,强农惠农政策的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据我厅初步统计,今年省级农业实际投入资金就达11.1亿元,中央下达项目资金也有10.8亿元。其次,是大学毕业生到农业农村创业有着施展才华的良好平台。今天的农业,已不再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生产方式和不体面的就业门路,也不再是没有经济效益的产业门类,农业已逐步走上依靠技术和管理的“知识经济”发展阶段,成为了一个既可以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也能够取得较高经济报酬和社会地位的行业。其三,是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有着巨大的现实需求。从近两年来我厅举办的大学生现代农业专场招聘会的实践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对大学生的需求十分旺盛。去年的专场招聘会上有13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40家农业企业参加招聘,分别提供农业、管理、营销、外贸、财务等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岗位231个和817个,今年又有86家合作社、162家农业企业分别提供172个和1031个招聘岗位,农业引才引智热情日益高涨。因此,省政府适时出台政策,既满足农业市场主体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也是营造一种良好的政策导向,把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引进到农业农村创业创新的广阔天地中去。

   (四)推动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实践富有成效。近年来,我省宁波市、慈溪市、鄞州区、温岭市等地,率先出台了扶持大学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的政策,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有效吸引了大学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应。据初步统计,到今年3月底全省有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大学生1153人,并呈现出了鲜明的特点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从学历结构看,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学毕业生中,大专和本科学历的占97%,研究生学历的有33人;从知识结构看,农业专业的占44%,非农专业的占56%;从年龄结构看,20-30岁占75%;30-40岁的占18%,40岁以上的占7%;从从业时间看,2年以内的占45%,2-5年的占37%;从就业结构看,在农业企业工作的占52%,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占35%,自主创业的占12%;从创业成果看,有147名大学毕业生已成为各类法人代表和领军人物,占总数的13%。省政府出台政策,是在总结各地实践创造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扩大基层创新成果的具体体现。

   二、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政策要点

   从我省农业发展实际和大学毕业生的需求出发,省政府出台的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政策意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具体来讲有四个方面的特点和要求:

   (一)在目标任务设定上,做到具体明确。政策意见对引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具体主体和数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在坚持自愿选择、政府扶持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和完善扶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机制,从2011年起,每年推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岗位500个,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争取到2015年省、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1名以上大学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一批有实践经验的大学毕业生成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领头人,全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大学毕业生达到5000名左右。

   (二)在支持对象界定上,坚持突出重点。政策意见规定,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原则上是本省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愿从事农林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经营工作,且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一是在经主管部门评定的省、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年基本报酬不少于2万元的;二是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理事长,并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是在省内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具体由县级政府规定),承包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的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流转)合同。也就是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不管是农业专业还是非农专业大学生,都可以享受政策支持。

   (三)在资金项目扶持上,注重务实优先。政策明确规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在享受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浙人社保〔2010〕180号)规定的相关政策的同时,可以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即省对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和其他县(市、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万元、0.5万元,连续补助3年;各级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部门优先安排相关现代农业扶持项目。

   (四)在从业服务保障上,力求配套全面。一是在农业继续教育、农业科技项目立项、农业成果审定等方面,享受我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技人员同等待遇。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优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二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报考事业性质的县(市、区)和乡镇农技(农经)干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从事基层农技服务工作3年以上的、群众满意的大学毕业生,可以采取定向公开招聘的方式充实到县乡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三是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其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四是农村金融机构列入农村信用等级评定范围,简化贷款手续,给予利率优惠。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在农业小额担保方面优先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把支持对象生产的品种作为重点参保对象。五是县级农业等主管部门优先提供土地流转服务,确定人员联系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纳入创业创新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搞好创业知识培训。六是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凭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免费为从事现代农业的大学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其户口关系可以转到当地人才交流机构的集体户,也可以转到当地城镇亲友处。

   三、积极营造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浙江农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迫切需要,不仅需要政府给予有力政策的扶持,也需要全社会给予关心和支持,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此,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强化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营造鼓励大学生农业创业的社会氛围。当前,大学生从事农业创业数量不多,农业对人才的需求矛盾比较突出,很大程度上与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和对农业农村不了解等有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业创业政策和典型的宣传,加快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农业创业、尊重农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借此,也希望新闻媒体的记者给予大力支持,在加强鼓励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政策宣传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宣传大学生从事农业创业的典型,使他们不仅在创业上有所成就,在精神和政治上得到更多的尊重,也使农业成为令人崇尚、工作体面的职业。

   (二)着力强化鼓励大学生农业创业的政策环境。农业部门作为实施鼓励和支持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政策的牵头部门,一方面,我们将主动会同省财政、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加快制定具有操作性的配套实施办法,确保各项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并发挥实效;另一方面,我们也将指导、督促市、县(市、区)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以进一步浓厚全省上下支持大学生从事农业创业的良好政策环境。

   (三)着力健全鼓励大学生农业创业的服务体系。作为政策实施的牵头部门,我们将把鼓励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创业,作为“十二五”时期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农业部门职能和大学生农业创业的需求,密切部门协作,加强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包括农业人才供求信息、土地流转、技术培训、项目支持、职称评定、信贷保险、政策咨询、跟踪指导管理等内容在内的服务体系,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大学生农业创业中的实际困难,为大学生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创业和自主创业搭好平台,积极营造大学生从事农业创业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