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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主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好经验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访谈录

  近日,“推进政府服务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第五届生活品质全国论坛”在杭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房宁所长应邀在会上作了题为“合作式成长:党政系统与社会组织之关系建构——杭州市‘社会复合主体’建构的制度意义”的报告。会后,记者围绕如何看待浙江民主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创新经验等问题对他进行了采访。

  记者:在多年的中国社科院和浙江省合作课题中,您对浙江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请您扼要谈谈对浙江社会建设的了解和印象。

  房宁:浙江在改革开放中一直处于前沿地带,具有先发性特征——发展先行,问题先出,办法和经验率先创造出来。浙江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有三大宝贵经验:台州温岭的民主恳谈,它对于落实和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在源头和初始阶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温州乐清人大的人民听证制度,这是地方人大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权利、实现对地方公共事务有序参与、协商和监督的好经验;杭州市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治理和服务方式,实现复合主体服务模式。这三条经验分别体现了在基层自治层面、人大层面和政府层面的制度创新。

  记者:台州温岭的民主恳谈制度是浙江社会建设创新的老经验,现在已经在浙江各地遍地开花,您也曾对此做过长期深入的研究,您认为它的优势在什么地方?

  房宁:温岭的民主恳谈是一种基层公共事务的人民会商制度,它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给人民群众,群众不再被动地处于受支配的地位,而是变成了主体,一起参与、协商、决策和监督。这种方式非常好地体现了中国人民的智慧,非常符合中国人民的文化心理和历史传统。中国在历史上就有乡村自治,现在这种传统在新形势下找到了新的载体。民主恳谈在不断发展,从乡级的财政预算,到市级层面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各种问题的解决,甚至到党内的一些问题,都实行民主恳谈,这充分说明了民主恳谈的生命力。

  记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温州乐清的人民听证制度是浙江在地方人大制度建设上的一次创新,您曾经多次深入乐清进行实地调研,请谈谈您的体会。

  房宁:社会的稳定、和谐,离不开规范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利益协商机制。如何进一步发挥人大处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是地方人大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乐清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尝试,人民听证制度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了促进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的作用,实现有序参与、广泛协商和有力监督相结合的好制度,这一制度让人民的利益表达和协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它实现了国家、企业和社会三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协商,这对于地方人大的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创新意义,值得进一步总结。

  记者: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杭州提出了社会复合主体这一全新的服务模式,您觉得它的作用、意义何在?

  房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意味着社会大流动、关系大变化、财富大增长、身份大改变,它在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但在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很多矛盾。这些矛盾一方面与政府的工作、政策和作风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群众急剧增长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诉求有关,甚至还出现了一些非理性的诉求,造成了矛盾。在现有体制下,群众在城市运行和建设中处于被动的境地,是客体身份,这样的制度环境只会滋生出权利诉求,而由于不需要承担责任和义务,十分容易产生非理性的权利诉求。杭州社会复合主体模式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建立了一种社会化的责任制度,它把一部分社会责任交给了人民群众,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从被动的状态、客体的身份转变成了主体,承担了义务和责任,形成了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这种制度来协调社会矛盾关系、化解矛盾,实现社会的有效运行,是一个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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