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但由于相对地忽视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我国的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出现失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也不断增多,从而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我国进入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并重的新时代。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国社会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民生质量大为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得到有效促进,但制约社会建设与管理水平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较多。
“十二五”时期我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在此形势下,全面提高社会建设与管理能力,改革创新社会建设与管理的体制机制,以有效促进社会公平、解决社会问题、缓和社会矛盾,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从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六个方面论述了“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与管理的目标。
全面提高社会建设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以政府转型为动力,持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首先,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从“经济发展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确立社会建设与管理在政府职能中的核心地位;其次,通过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加快社会政策体系建设,大幅度增加社会建设的财政投入,全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后,转变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与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近年来,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我国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等领域集中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政策,各级政府的社会建设投入相应地快速增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城乡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时期,我们应将目标进一步定位于构建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扩大国家福利的供给规模。
相对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明显滞后,近年来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也未对此予以充分重视和关注。目前,我国的社会管理仍较多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理念与方式,在理念上将社会管理片面地理解为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在方式上仍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式管理手段,较少授权社会自我管理以及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自我组织、自我管理中的作用。事实上,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利益多元空间的逐步形成、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以及社会管理的复杂性日益扩大,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不但不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反而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强调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切不可将之理解为强化传统的行政控制能力,甚至以行政管理取代社会管理。相反,提高社会管理能力的前提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关键则是重建社会而不是强化权力,是将管理寓于服务而不是将服务寓于管理的体制创新。正如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所指出,必须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当代中国正在走向社会建设与管理的新时代,让我们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转型的进程中迎接这一时代的来临!
【作者分别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