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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一男子以存积分为名骗取100万元获刑十一年

   浙江在线06月11日讯 (通讯员 朱利明)台州市天台县一名34岁的男子裘某,因在澳门赌博输钱后欠了高利贷大笔钱,想出了以银行贷款需积分为由骗取了朋友的朋友100万元,并将这些钱用于消费及还款。6月10日,这名男子被天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裘某在去年5、6月份时和朋友在澳门赌博输了钱,欠下几十万元的赌债及高利贷。由于急于还钱,裘某想起了有人曾运用存积分骗钱的例子,心中也起了这个骗钱的念头。

  去年9月,裘某和一个朋友周某商量,谎称自己在银行增加贷款需要在账户内存积分,请求周某帮忙,周某答应了,于是裘某将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存折交给了周某。后周某联系了亲戚蔡某往裘某的存款账户中存入资金打积分。去年10月半个多月的时间里,蔡某先后在裘某的存折里存入了100万元。当裘某得知自己的账户内有钱时,就利用自己留下的另一张身份证及连存折的银行卡,将100万元转走。其中将50多万现金转入一个账户准备还赌债,又花钱购买了金项链、手提电脑和三台手机、摄像机等物,还归还了个人信用卡8万多元,消费了10多万元。案发后,上述物品及赃款77万余元被公安机关追回,返还失主。

  在庭审中,裘某辩称,100万元是其向周某借款,不存在欺诈,也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其辩护人则辩称,裘某诈骗犯罪故意起因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要求宣告裘某无罪。

  法院认为,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裘某将蔡某存入的款项转走并逃匿,并且将该款用于消费及还款,证实了其非法占有的故意,裘某辩解系民间借贷的意见不予采纳,遂依法判处裘某有期,并处罚金,还需退赔赃款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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