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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惠民安民 实现和谐发展

  实现和谐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理念落到实处。“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全面小康实现水平达到90%以上。站在“十二五”的新起点上,我们将以构建和谐浙江为目标,以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载体,完善保障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着力在富民、惠民、安民上下功夫求实效,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

  一、着力富民,夯实和谐发展的基础

  富民,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谋福祉,充分调动千百万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同时调整财富的分配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夯实和谐社会的基础。

  “富民强省”是浙江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总结,也是推动浙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健康发展的动力所在。我们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促进民富,通过财富合理分配实现共同富裕。“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年均增长11.8%,五年增长75%,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2万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4895亿元、2608亿元,五年分别增长1.3倍、1.4倍;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94.5%,居全国第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达到3004亿元,五年增长1.8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7359元和11303元,五年分别增长68%和70%,继续保持各省区领先。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2.1万亿元,五年增长1.3倍。全省城乡、区域、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5年的2.45∶1缩小到2010年的2.42∶1,是我国城乡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2010年占20%的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五年年均增长11.6%。2007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111万低收入农户,到2010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220元,年均增长19.1%。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衢州、丽水和舟山三市主要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发展的可持续性明显提高,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6.7∶53.4∶39.9演变为2010年的4.9∶51.6∶43.5,服务业增幅连续五年超过生产总值增幅。创新驱动明显增强,2010年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830亿元,五年增长1.6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82%,五年提高0.6个百分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从2005年的0.9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0.72吨标准煤,位居全国先进行列,以年均7%的能源消耗增速支撑了年均11.8%的经济增长。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五年累计分别下降18.2%和21.2%,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下降15%的目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从2005年末的75.1平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43.8平方米。

  我们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不断丰富和拓展“富民”内涵。在指标设定上,提出了“一个平稳、四个高于、五个继续下降”的目标要求。“一个平稳”是经济要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今后五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把精力和重点放在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四个高于”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十一五”实绩,争取“十二五”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分别增长8.5%和9%,到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4.11万元、1.74万元;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升幅高于“十一五”实绩;城市化率年均升幅高于“十一五”实绩,争取到2015年城市化率达到63%左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年均升幅和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实绩,争取到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2.5%,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21%以上。“五个继续下降”是:在“十一五”降低的基础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下降,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继续下降到2015年的58立方米以下;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继续下降,从2010年的0.23%降低到2015年的0.13%。

  实现上述目标难度不小。我们将不懈努力,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努力确保目标完成。

  创业就业富民。不断促进城乡居民创业增收、劳动致富。推动全民创业,大力扶持初创型和微小企业发展,特别是更加注重通过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通过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劳动者报酬,完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加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富民。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两个前提,着重解决农民“愿意转”和“有地方转”两大问题,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研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意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以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围绕“增收、致富、奔小康”目标,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重点欠发达县和贫困集中区域给予特别扶持,形成欠发达地区增收致富的内生机制,全面推进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

  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富民。围绕和谐文化和文化大省建设,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创业创新热情,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扩大社会矛盾、增加历史欠账为代价谋求发展,尽可能以最小代价、最低成本创造最大财富,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二、着力惠民,强化和谐发展的支撑

  惠民,就是紧紧围绕公平,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强化社会和谐的支撑。

  一是加快完善大社保体系。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医疗救助制度,2010年所有县(市、区)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85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27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净增693万。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水平居全国前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五年净增703万。全省578万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已按月领取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每人每月分别达到376.7元和245.2元,五年分别增长69%和86%,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6.9%和99.4%,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实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形式,五年解决了59.2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十二五”时期,着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大社保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五年计划新增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0万;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0万。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

  二是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扎实推进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率先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2010年十五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实现全覆盖。“十二五”时期,着力构建普惠均衡的社会事业体系。坚持以公平优质为重点,办好更加规范的学前教育、更加均衡的基础教育、更具特色的职业教育和更高水平的高等教育,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推动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城乡公共设施一体化建设。率先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2010年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1.6%,居各省区前列;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新增690万人,乡镇连锁超市、行政村放心店实现全覆盖。“十二五”时期,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的公共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交通、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工程,构筑城乡一体的公共设施网络。

  三、着力安民,构筑和谐发展的保障

  安民,就是紧紧围绕维护正义,突出抓好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社会两个重点,着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要依法行政,不能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要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确保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政府要切实予以维护。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强化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进一步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保障公民社会权益;强化经济管理职能,进一步保障公民经济权益;强化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与救济权。

  依法管理社会。一要加强立法和执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程序,依法惩治各种违法行为。二要加快推进社会基层基础建设。着重推进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在扩权强县基础上,推进强镇扩权,强化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机制,规范发展各类社会组织。三要加快构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要构建利益诉求有序表达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下访接访、领导包案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调解工作机制,构建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等。

  (原载《求是》杂志2011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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