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5日讯 昨天凌晨一点左右,几声急促的警报声过后,120急救车停在了六院的急诊室门口。
当晚值班护士小麻和同事一起,帮着把担架送进急诊室。当她看到担架上的病人时,倒吸了一口气,这是一个身高一米左右的孩子,一件橘红色毛衣,面目焦黑。
120随车医生说,女孩叫小欣(化名),4岁,家里着火,当时她一个人在家。
医生检查后确认,孩子已经死亡。
昨天是孩子4周岁生日
孩子的父母是一对年轻夫妻,看上去不到30岁。听说孩子已经不行了,孩子的妈妈一屁股坐在地上,痛苦地打起滚来。
孩子的妈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那是一张120元的生日蛋糕订单。昨天恰好是她女儿小欣4周岁的生日。
“晚上7点多,欣欣就睡着了,我就和她爸爸去蛋糕店给她订了一个蛋糕,准备明天一早去拿,第二天好让她带到幼儿园去,我们还买了很多礼物。”孩子的妈妈说,订完蛋糕8点多,夫妻俩回到家,看到欣欣还在睡觉,就出去打麻将了。孩子妈妈说,中途曾提醒老公早点回来的,但直到凌晨12点多得知家中起火,他们才从麻将桌上撤离。
小夫妻回忆,当晚只有空调开着
孩子的妈妈说,平时夫妻出去打麻将,都带孩子一起去的。但昨天孩子睡得特别早,所以夫妻俩就把她留在家里。打麻将的地方离住处很近,就在马路对面,才50米。
到底火是怎么烧起来的,这对小夫妻也弄不清楚。他俩是江西人,在宁波做生意,楼下开店,楼上是一个10来平米的小阁楼。
“我家里很简单,一张木床,一个柜子”,孩子的妈妈说,当晚出门时,家里唯一开着的电器是空调。
不要让12周岁以下的孩子独处
六院一位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每年至少有10多个孩子因为独处发生意外被送到医院。
“小孩一个人在家,有的碰倒了热水瓶被烫伤,有的从窗户上掉下来……”这位负责人说,这些孩子的父母失职,太不应该,希望家长们不要让十二岁周岁以下的孩子独处。
律师:应追究这对父母法律责任,但相关法条有待完善
东方港律师事务所毛锦宇律师说,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监护人没有对未成年人起到监护责任或监护不利,致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受损,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在上面的情况下,究竟追究监护人什么责任,我国现有法律不够详细。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没听说宁波有监护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毛律师说,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国外,这对夫妻将马上收到传票,并极可能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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