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桐庐县用工3人以上50人以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商贸服务型行业。检查组随机抽取了县城的足浴、美容美发、药店、饭店、商场、旅馆等10家商贸服务企业,从劳动合同签订、花名册建立、企业规章制度建立、考勤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这些商贸服务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位居杭州市七县(市)区之首。
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宣传和推动下,桐庐县规模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已逐步趋于规范,但中小企业尤其是建筑、餐饮、娱乐、商贸等劳动用工流动性大的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有些企业主随意侵犯员工权益,有些员工任意炒企业“鱿鱼”。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报酬及工作要求不明确的劳动纠纷,解决起来非常困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给企业和员工双方都会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从今年3月份开始,桐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深入用人单位,重点是向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等中小企业大力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以面对面的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指导劳动者与企业按法定程序和方法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依法建章立制;检查小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督促企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经过努力,如今桐庐县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较好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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