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和转任重要岗位的李谦等7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和发电子邮件,向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联系电话:12380;通讯地址:海曙区县前街61号,邮政编码:315000;举报网站:www.zjnb12380.gov.cn)。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1月6日起至1月12日止。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照常受理。
附: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公示名单(同级别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012年1月6日
李谦,男,1961年7月出生,汉族,浙江宁波人,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浙江大学在职大学毕业,法学学士。曾任宁波市公安局三处处长,余姚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现任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巡视员,拟任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