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为消费者维权筑起最后一道司法屏障
2012年01月09日 07:19:23
日前,富阳市消保委被中消协授予“2010-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法律理论创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据悉,全省仅有2家消保委获创新先进集体称号。
2009年始,富阳工商分局与富阳市人民法院共同探索,建立了以消保委调解为主、司法诉讼为支撑的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诉”机制,实现了依职能配合的无缝对接,创新了消费者权益司法救助体系,为消费者维权筑起最后一道司法屏障。到目前为止,富阳消费巡回法庭利用“调诉”对接机制已经为消费者审理“小额”消费纠纷11起、“大额”消费纠纷3起,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万多元。
该机制明确,对经消保委一次调解不成或被诉方不愿履行调解协议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由消费巡回法庭进行审理。消费者只需将签字确认的表格式起诉状和有关文书原件统一提交消保委,由消保委审查和甄别整理后提交人民法院,不仅省略了消费者往返人民法院的环节,也有利于加强对消费纠纷诉讼的法律支持力度。为充分发挥调解和审判的各自优势,该市规定消费者直接向消费巡回法庭起诉的案件,由消费巡回法庭委托消保委先行调解,省略了庭前调解程序,通过双方的依职能配合,简化各自的维权流程,加快了法庭审理速度,实现了小额消费纠纷“调、诉”机制的“分、联”优势。
为提高审判时效,消费巡回法庭审理案件,庭审次数以一次为限,且免交诉讼费用,既实现消费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的“简、快”优势,又体现出对消费维权司法的人文关怀,将消费者维权的诉讼风险降到最低,有利于消费者大胆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
通讯员 陈伟 徐燕霞 富阳记者站 裘一琳
编辑:
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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