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6日讯 【“禁燃”通告】
“禁燃”新规出台
今年春节,义乌将继续在主城区等重点区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近日,义乌召开“禁燃”工作会议,对“禁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示“禁燃区”后有关部门将严格执法。
【温馨提醒】
三大区块“禁燃”
义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主要包括城区、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重点场所三个区块。
城区:环城南路—南山路—钓鱼矾公园—新科路—戚继光路—经发大道—环城西路—机场路—雪峰东路—城北路—老铁路—诚信大道—福田路—宗泽路—环城南路,并包括东洲社区、下王新村、雪峰社区、端头村、宗塘村、赤塘新村、国际物流中心、经发大道和机场路外侧第一排厂房和住房。
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北苑街道的高桥村、畈田河村、后明塘村、杨七村、游览亭村、青溪村、塘坦村、金山脚村、王高畈村、王村、前洪村、义合村、宇宅口村、上连树村、下连树村、畈东村、张村、碧楼村、雅楼里村、留雅村;后宅街道的十二山头村、后里村、西何村、宅一村、宅二村、宅三村、前河村、后毛店村、何界村、叶宅村、上河村、溪坦村、白塘畈村、洪巡畈村、下畈村、长江畈村以及环城路以北的后宅工业园区、拆迁安置区、德胜小区、汽车城;城西街道的横塘村、山翁村、隔渎村、自庙殿后村、协和殿口村和西景园,稠江街道的官清畈村、龙回村。
重点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市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安全区域,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山林、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
发现违规请拨110
据义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等。在禁止范围内,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义乌公安机关将加强禁燃区巡查、劝阻、查处和禁销、禁燃宣传工作:派出所对110接转及群众直接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将做到快速出警、依法严查、及时曝光;巡防大队将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加以制止,控制现场有关人员,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治安大队将抓好禁燃任务的牵头落实,加强同创建办、行政执法局及内部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
目前,义乌市政府已经发出《关于开展城区和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禁止范围”内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反通告要求,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从严处罚。对违反通告规定,阻碍、拒绝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治安处罚,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通告规定的,都有义务加以劝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为110。
浙中新报 记者 朱翔 通讯员 陈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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