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昨天,读者孙小姐打进本报热线87917666,说前天在329国道与北环东路交叉口时,车子陷进一个大坑,爆胎了。拨打路政电话,对方现场勘查完,表示会帮孙小姐承担一半维修费用。没想到半小时后,路政就反悔了。
孙小姐:坑洼致爆胎,路政先说赔偿后又反悔
孙小姐说,前天她开车经329国道与北环东路交叉口时,车子一震,下车一看,车胎爆了。
110、路政、保险公司,孙小姐一个个电话拨打过去。很快,负责此路段的九龙湖路政人员赶到。勘查后,路政人员告诉孙小姐,会承担车辆一半的维修费用。这个时候,保险人员也表示,这类事故不在赔偿范围内。可是车子还没到4S店,路政电话就来了。
“他们反悔了,说费用他们不能承担,下雨天路遇大坑出事故,路政不负责;如果是大晴天,路政才有责任。”孙小姐说,她曾在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说下雨天遇路面坑洞车子爆胎,只要有第三方证明,就可以向市政部门反映。“虽然这次不是在市区,但这个路段归九龙湖路政管,他们的回复很不负责任。”
孙小姐又联系镇海路政,得到的回复是:按九龙湖的办法处理。
孙小姐只能自己掏了780元维修费:“钱不多,但这态度我不能接受。”
路政:下雨三天内因坑洼出事故,不赔偿
关于此事,宁波市市政管理处人员说,市区路段如遇大坑车子爆胎,及时联系交警,如果交警出具事故证明,认定因坑爆胎,那么可以联系市政部门。
“市区之外,各县市区和各道路管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这位工作人员说。
九龙湖路政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下雨出现坑洼是突发现象,不能提前预知,所以责任并不在他们。“下雨天车子爆胎,我们是不赔偿的。一般我们保证在雨停后三天内把坑洞维修好,如果三天后仍没维修好,发生事故,责任在我们这里。”
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是在接到百姓举报,或者自己发现坑洼,再等雨停后,对坑洼路段进行维修,要求停雨后三天内维修完毕。如果雨停三天后,司机再因为坑洼发生事故,路政则要承担维修费用。
至于孙小姐所说,一开始有工作人员表示负担一半维修费用。这位路政人员表示,可能是现场答复的人员起初不清楚这个规定。
不过这位工作人员说,孙小姐爆胎所在路段交通繁忙,像这样的路段,一接到市民举报,就算下雨天不能立刻维修,他们也会紧急处理,如安放警示牌。
- 17日至22日每天9时至21时 部分道路适时交通限制
- 宁波道路交通事故年度报告 去年707人命丧交通事故
- 浙江全省62个收费站点停止代收7城市道路通行费
- 堵!堵!杭州城区道路拥堵可能持续到过年前
- 堵!堵!杭州城区道路拥堵可能持续到过年前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