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结婚是每个人人生的一件大事,婚前总少不了装修新房,置办各类家用电器。买什么档次的家电,买了多少件家电,除了关乎到结婚时新房住得是否舒适的问题,也多少关乎到面子问题。
可最近,临海的郑先生在商场为自己结婚预订的电冰箱却被别人买走了,偌大的新房缺了件日常生活所需的家电,心里不免起了疙瘩,直喊“伤不起”。
看中一款冰箱,预付全额订金
郑先生于今年的1月11日结婚。为了办好这桩喜事,元旦放假时,他便早早地来到临海市台州府路一家大型超市订购各类家用电器。
郑先生看中了一款西门子冰箱,但工作人员告诉他,目前仓库没有现货,需要订货,过几天就可以提货。
为了能顺利地拿到冰箱,郑先生订了货,并特意给商场付了全额订金4200元,约好元旦过后就来提货。
订货凭证成了一纸空文
到了1月7日,郑先生便兴冲冲地前往商场提取电冰箱。
西门子专柜的销售员愣了愣神说,柜台里没有这个型号的冰箱。
郑先生说自己在元旦那天就已经订了货,缘何没有呢?他掏出订货凭证给销售员看,销售员根据订货凭证核对了销售记录,最后却很为难地告诉郑先生,他订的那台冰箱被别人给买走了!
这回郑先生不答应了,要求商场退回订金或者赔偿柜台里一款价格更高的冰箱。
对于郑先生的要求,商场无法满足,只答应尽快帮郑先生调货。
“明明是我先订的货,怎么可以卖给别人呢?那还要什么订货凭证,商场也太不诚信了。如果是平时,我倒也不急,可过两天我就要结婚了,现在却没有冰箱,你说是怎么个滋味啊?”郑先生又气又急。
双方协调不下,郑先生一气之下,于1月9日到临海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督促,商家急调货源
临海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联系到该超市核查实际情况,发现的确是超市由于工作失误,他人买走了郑先生预订的冰箱。
工商人员认为商场没有核实订货记录,而擅自将预订的冰箱转卖他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有义务按照消费者的合理要求解决问题。
鉴于该型号冰箱需要订货,郑先生婚事又将临近,商场答应立即从其他地区紧急调货给郑先生。
工商人员进行了督查,及时掌握调解结果的落实状况,反复督超市场方面积极组织货源,终于在郑先生结婚前一天,该超市将新冰箱送到郑先生家中并完成安装。
来源: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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