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2年1月18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月17日至18日在杭州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1人,列席480人。
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工作报告的精神,回顾总结了2011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2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推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省委书记赵洪祝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
全会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全面部署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各项任务,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纲领性文献。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1年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赵洪祝同志的重要讲话,明确了今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强调要强化忠诚意识、公仆意识、敬畏意识、廉洁意识、纪律意识等“五种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始终保持党的纯洁和肌体健康,讲话对深入推进我省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全面加强我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全会指出,一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抓纪律保障、促科学发展,抓作风建设、优服务环境,抓惩防体系、重系统治理,突出重点、大胆创新,全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但也要清醒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比较突出,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全会指出,201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推进,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全会强调,做好2012年工作,重在巩固提高,贵在创新推进。要把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贯彻到各项工作中,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加大创新力度,既要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要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一,以严明党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为首要任务,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建设文化强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各项任务的落实。把服务保障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义乌国际贸易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三大国家战略”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建立服务和监督保障机制,为“三大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政治保证。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与央企合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口援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情况,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工作。鼓励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切实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和党政机关“比学赶创”活动。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切实防止和解决精神懈怠、庸懒散慢、敷衍塞责等不良倾向,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效能监察,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深入治理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抓好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工作,深化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廉洁工程”为抓手,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成果,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加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
第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制定我省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工作重心从风险排查转到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和动态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加强巡视监督,切实发挥派驻(出)机构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监督作用。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党务、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以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巩固和发展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果,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抓手,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以及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和《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加大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努力从机制制度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形成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大力弘扬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省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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