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9日讯 昨天,读者张先生气呼呼地打进了本报热线96068:前一晚,朋友相聚在黄龙饭店吃饭,因为开瓶费的事情弄得很不开心,“已经收取了15%的服务费,为何还要收高额开瓶费?”
张先生他们订餐订在黄龙饭店中餐厅大包厢,十来人,席间有一位杭州某知名连锁酒庄的高层,带了5瓶红酒。
服务员说,自带酒水要收开瓶费。每人200元,或者一瓶500元。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每瓶红酒收了200元的开瓶费。
饭还没吃,1000元的费用已经产生。而到最后账单一拉,总餐费15%的服务费还是照收不误,两项一加,约3000元,1.4万元的餐费中倒有20%是“冤枉钱”。
开瓶费到底是怎么个收法
昨天,记者致电黄龙饭店询问“能不能自带酒水”。餐厅服务员说,饭店一般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如果一定要自带,开瓶费为该酒在他们饭店的售价的30%。
可如果带的酒水是黄龙饭店没有销售的呢?服务员说,他们会叫专业人士,也就是黄龙饭店酒吧的经理来估价,按估价的30%收取。
但这中间还有两个问题:一是进口红酒在国内外销售价格存在很大差价;二是同一类红酒,在不同消费场所的价格也不一样,到底以哪个价格为准?对这些问题,服务员有点不耐烦了:“当然以我们的行情为准”。
当晚,那位酒庄高层带的是智利进口的“1865圣佩特罗”,在他们酒庄卖500多元一瓶,但进了星级酒店,售价就到了1500元~3000元不等。实际上,当时,服务员并没有搬出30%的说法,也没有叫人来估价,直接叫价“开瓶费每瓶500元”,随后又还价到200元。
取消开瓶费叫了好多年
关于开瓶费的争议已存在多年,“消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一直主张取消开瓶费,也曾经组织过专项行动,但因为酒水涉及商家,也涉及经贸管理部门,最后大家态度不一,专项行动做不下去,开瓶费规范问题也就不了了之。
商家都想靠酒水进一步提高利润,但要杜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确实也很难做到。
记者问了一圈,各商家收费标准也都不一样:有些餐饮店,虽不主张自带酒水,但消费者真要带了,也不收费;一些特色餐饮店,开瓶费为每瓶50~100元不等;一些星级饭店,有些按价格分段收费,如500元以下的酒每瓶收取50元;500元~1000元的酒每瓶收100元,以此类推;还有的像黄龙饭店一样,以酒价比例来收费,30%的比例算是比较高的。
省消协的一位工作人员听说黄龙饭店的这个开价,也吓了一跳。
开瓶费的法律问题
当晚在黄龙饭局上,有一位律师,他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第一,饭店没有明码标价,没看到有张贴“禁止自带酒水”;
第二,即便“明示”,也属霸王条款。菜都点好了,酒都拿出来了,服务员上来说要收开瓶费,这时候消费者几乎没什么退路,要不支付开瓶费,要不消费酒店的高价酒。显然,这是商家利用了自己的强势地位,把这样一条不合理的东西变成了行规。说到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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