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31日讯 “你看我这情况,是不是遇到‘碰瓷’了?”昨天,市民温女士拨通党报热线,叙述了她在春节长假期间遇到的倒霉事:一位被她倒车时“撞”倒的中年男子,边喊疼边执意要私了,当温女士准备报警时,又有“好心人”出来打岔:“先去医院,你看把人都撞成什么样了。”温女士处事比较冷静,还是拨打了报警电话,刚说上几句,一回头,“被撞的人”不见了。
“他不让我报警,也不让我找保险公司来,就一个劲儿问我要医药费”。温女士说,事故发生在1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她从市区红旗路一家蛋糕店购物出来去倒车,挂了倒档才起步,忽然身后传来一声大喊:“不好了,撞人了。”温女士立即停车察看,看见一位40多岁的男子倒在地上直喊腰疼、耳鸣,提出要1000元钱治病。温女士觉得不太可能,她这次倒车的时候非常小心,看着反光镜,速度很慢,而且倒车雷达都没有提示,就没有答应男子的要求,两人一时僵持住了。这时,旁边另一位男子当起了“和事佬”,竭力劝温女士花钱消灾,又隐晦地告诉她,如果不干,交警来了多半要罚款、还要扣分,因为肇事车子之前是违章停在人行道上的。觉得事有蹊跷,温女士还是选择了报警,没想到电话没打完,刚才还倒地不起的男子,转眼没了影。
温女士真的遇到“碰瓷”了吗?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陈毓青。他告诉记者,“碰瓷”大多发生在闹市区交通繁忙的路口,不法人员最容易盯上那些车后张贴“实习”字样的车辆。如果温女士所说属实,那她很有可能遇到“碰瓷”了。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温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去年10月14日中午,市民小郑驾驶奥迪行至申苏浙皖长兴服务区,停车休息吃饭。饭后,小郑准备开车离开,听到一辆别克商务车上有人在喊,“撞到人了,快停车!”一个穿白衣服的男子表情痛苦。对方向小郑索赔3000元,而小郑坚持要去医院,双方争执不下,服务区保安见状将情况报告湖州高速交警指挥中心,“受伤”男子闻讯警察即将赶到,竟分文未取就自行开车走了。后经高速交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清晰还原了别克车“碰瓷”的全过程。
相对于小郑的有惊无险,同样是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遭遇“碰瓷”骗局的王先生,就真的掏光了口袋里的钱。上个月6日,王先生驾车从上海回湖州。途中在申嘉湖高速公路嘉善服务区用了餐,然后倒车重新上路。车子刚开动,突然听到车边一名女子惨叫一声:“压到我脚了。”去医院检查后,对方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和误工费共计6000元,而当时王先生身上只有3300元,女子同意先支付3100元,余款她叫两名同伴跟回湖州取。回到公司后,王先生叫两人在公司门口等,他去办公室拿钱。王先生的同事听说此事后,怀疑他被“碰瓷”了。王先生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等他来到公司门口时,那两人早已不见踪影。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人总想到先报警,再谈赔偿,如果一上来先要私了,多半是‘碰瓷’的。”陈毓青介绍,随着有车一族不断增加,发生在路面上的“碰瓷”也越来越多,警方近来陆续接到多位市民反映类似事情,为此也加大了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前不久,一伙在苏浙多地“战无不胜”的“碰瓷”老手,流窜至德清作案时就落入了法网,经德清法院审理,王某等4名当事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以案说法
发生事故需报警遭遇“碰瓷”别私了
“碰瓷”原是古玩业的一句行话,意指某些人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碰坏,进而借机讹诈。近年来,“碰瓷”现象高发,尤其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碰瓷”形式繁多,受害人更是苦不堪言。因此,我们要“擦亮双眼”,面对“碰瓷”早点识破“圈套”,避免上当受骗。
记者联系了吴兴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的王所长,在对以往因“碰瓷”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件进行分析后,王所长表示这类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多以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作为敲诈方式;二是犯罪主体人数多,通常为结伙作案;三是作案周期长、次数多,且涉案数额大;四是犯罪组织严密,隐蔽性强。因此,警方提醒司机开车出了事故,不管对错,一定要选择报警,决不能听从他人轻易私了。如果怀疑遭遇了“碰瓷”,不仅要及时拨打110,还要保留好现场证据,并留住目击证人,不要私自移动现场。同时,如果遇到“碰瓷”,医院不会检查出很严重的伤情。在对方提出误工费等赔偿时,一定要求他提供有效的医院证明、伤情检查结果、对方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等。针对这类案件的特点,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的陈之华律师也提出几点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冷静,不要产生畏惧心理。同时,要保留好现场,通过公安、交通、保险部门以正当渠道解决问题;其次,他也建议保险公司简化车主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手续,提高人们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从而打消受害人因为耽误时间而想私了的想法。
(湖州日报 徐斌姬 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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