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为求刺激带着员工偷稻谷 结果双双被判刑
2012年02月01日 09:15:25
浙江在线02月01日讯 26岁的四川人田某在乐清石帆街道绅坊村办了一个模具加工作坊,自称年收入有几十万元,可为寻找刺激,带着员工方某顺路偷了价值3700余元的稻谷,受到法律的制裁。昨天,乐清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判决田某和方某犯盗窃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去年10月28日晚上,田某和方某各驾驶一辆电动运货三轮车,路过虹桥镇埭下村时,看到路边有很多装满稻谷的蛇皮袋无人看管,田某一时兴起,跟方某商量说:“趁着天黑没人,我们搬走一些稻谷吧,卖掉后我分些钱给你。”
随后,两人就开始往自己的三轮车上搬稻谷,20分钟后,他们整整搬了30袋稻谷并装满了车。田某发现稻子还湿漉漉的,于是将稻谷运往距此约1公里的一个叫庙堂的地方,打算晒晒干。
卸完稻谷后已是夜里11时许,两人准备骑车回去。半路上,田某再次提议:“我发现刚刚那路附近还有好多袋稻谷,既然已经偷了,干脆再去偷点。”方某本不愿意,但经不住田某唆使,两人又骑车回到了埭下村。
可这次没那么好的运气了,两人尚未动手,就被前来巡逻的村民抓了个正着。
村民说,他们把稻谷收割好后,为了方便晒干,所以都不搬回家,晚上收拢装袋后直接放在路边,白天再倒出来在路面上晒。经鉴定,两人所盗的稻谷价值3732元。
在供述时,田某说,自己偷稻谷并不是因为缺钱:“当时看四周没人,就想找一下刺激。第一次得手太容易了,一时贪心,就下了第二次手。”法庭上,田某和方某听到判决结果,都悔不该因好玩而触犯法律底线。
来源:
州网–温州日报
作者:
岳思轩 缪眎眎
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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