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2日讯 2月1日,记者从金华市交警部门获悉,从1月22日至2月1日,全市已查处饮酒后驾车63起,醉驾9起,其中,市区查获饮酒后驾车26起,醉驾5起。仅1月31日一天,市区就查获4起醉驾。
1月31日12时许,婺城区叶某在女友家中拜年,吃中饭时陪未来岳父喝酒,叶某一人喝了1斤左右的黄酒。酒足饭饱后又开车带着女友到市区办事。当叶某驾车行至湖大线路段处,被路面民警拦车查获,经检测,叶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0mg/ml,属醉酒驾驶。
1月31日上午9时,租住在市区秋滨街道出租房内的阳某闲来无事,独自在家边看电视边喝酒,喝了2两左右的劲酒,中午11时,有朋友上门,又陪朋友喝了半瓶啤酒。饭后,阳某驾驶摩托车与朋友出门,准备到秋滨加油站加油,当行驶到金衢路迪耳药业附近,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呼吸酒精检测结果为88mg/ml,涉嫌醉酒驾车。
每逢春节,交警部门采取多种查纠方式,天天严查酒驾违法行为。以2011年为例,金华市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8909起,醉酒驾驶129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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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加油还打人
本报消息(记者张黎明通讯员罗晶)“早知道就不喝酒了,后悔死了啊!”金东区傅村镇人傅某感叹。
1月31日晚6时30分,傅某在吃过晚饭后,骑着摩托车到金东区鞋塘镇一家加油站。在加油时,他与加油站工作人员郑女士发生争吵。喝过酒的傅某控制不住情绪,动手打了对方。郑女士报警,由于伤势不严重,派出所民警主持双方调解。但是傅某很执拗,几经商量,双方未达成协议。
这下郑女士也火了。她闻到傅某身上有酒味,便报警叫来了交警,用酒精测试仪一测,0.7mg/ml,属酒后驾车。根据规定,交警吊销了傅某的驾驶证、暂扣了其摩托车,并进行罚款。派出所民警要求傅某赔偿郑女士的医药费和误工费。
来源: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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