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3日讯 老陈一家最近可说是灾祸连连,先是儿子摔断腿没了工作,再是已经与儿子谈婚论嫁的未来儿媳妇绝情离去。最后,快过年了,还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
竟然是未来儿媳妇阿碧告了小陈,让他还欠她的5万元。可小陈说,自己压根儿没向她借过钱,她也没那么多钱。
宁波江北法院法官在双方的诉说中发现了重重疑点,化身“福尔摩斯”,将案情一一抽丝剥茧。真相,只有一个。
昔日恋人成今日“债主”
阿碧和小陈曾经是一对恋人。
去年12月底,阿碧来到江北法院,拿出一张五万元的借条,将小陈告上了法庭。
阿碧说,这五万元钱是她妈妈给她的嫁妆,小陈一家要投资就借了。如今做不成夫妻,自然要把借出去的钱要回来。
小陈接到法院的电话,久久说不出话。“阿碧在我家住了三年,吃用都是我们家的,都已经谈婚论嫁了,却因为我伤了腿,没了工作,便绝情分手,还拿走了我家一些财物,我们也没追究。没想到阿碧还倒咬一口。”
小陈说,那张所谓的借条,不过是情侣间打闹时,阿碧逼他签字的保证书。借条由阿碧一手包办,他根本看都没看内容直接签上了字,“连手印都是阿碧在我手指上涂上口红印上去的。”
法官化身“福尔摩斯”分析案情
法官听了双方的诉说,又研究了案卷材料,倒是发现了不少问题,心中泛起一个个疑云。
疑点一:
阿碧第一次来法院时,说这五万元钱,是去年3月底自己回河北老家拿的嫁妆钱。而第二次,她又说是小陈陪着她回家见的父母,父母同意二人的婚事,才拿出五万元作嫁妆钱。
小陈却说,那几天他一直在上班,根本没离开过宁波。为此,小陈特地调来了先前单位的考勤表。
疑点二:
阿碧说,她当时因为身份证丢了,不能把钱存进银行去,只能把现金带去小陈家,由小陈暂为保管。
小陈说,阿碧的父母从来没给过她钱。三年前,她空手来到自家家里,吃穿住行都是陈家提供,连回家路费都是问小陈要的。阿碧哪里来五万元这么多钱。
而阿碧起诉时,提供的身份证写着是2010年。若她真的于2011年丢了身份证再补办,身份证上写的应该是2011年。
疑点三:
阿碧说,当时先把钱给了小陈,然后于6月份让小陈补写了借条。
而小陈说,那时他和阿碧因为琐事经常吵架。那天,他下班回来正在玩游戏,阿碧说要回老家,除非他写下保证书。
阿碧写好,他游戏玩得糊涂了,看也没看签字,甚至把字签在了阿碧写好的字上,又应阿碧之求重新签字。手印也是阿碧拿口红涂了他的手指拉他按的。
“如果是正常借款投资,怎么着也要写明白看清楚,不至于把字签在原来的字上啊。”小陈懊恼,“没想到爱了三年的女人如此心机深沉。”
疑点四:
阿碧提供的借条上写得很笼统,没写明五万元钱的用途,也没写明利息及归还时间,只说是每月分期还款1000元,于理不合。
当时,阿碧住在小陈家里,写下这样的条子有些不合情理。借条上写着一式二份,法官让阿碧提供另一份借条,阿碧却迟迟没有提供。
疑点五:
阿碧说这钱是她妈妈给的嫁妆钱。法官请阿碧的妈妈来一趟法院,或者提供一份书面说明,阿碧也一直没有提供。
开庭后,“债主”心虚撤诉
法官很快在过年前组织了第一次开庭,在庭上将种种疑问抛出。小陈一家激动难忍,阿碧却是难以自圆其说,支支吾吾。过完年没几天,阿碧悄悄地来到法院撤诉,随后离开。
老陈一家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若不是法官如此认真负责,我们一家就要吃上冤枉官司了。现在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赚个千把来块钱,儿子腿也没好。”老陈感激涕零,向周法官送上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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